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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分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

5-1. 獄政制度改革

決議序號: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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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法務部【矯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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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法務部【矯正署】/教化輔導組
協辦機關: 無
一、受刑人假釋審查:
決議內容
一、受刑人假釋審查:(一)增加假釋審查準確性,特定犯罪如影響社會治安重大、性侵害犯罪、暴力犯罪,落實專家評估。
問題與背景
一、自91年1月30日起,為使受刑人假釋之審核能更公平、公正及客觀,明定於各監獄設立假釋審查委員會,遴聘具有心理、教育、社會、法律、犯罪、監獄學等之專業人士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土擔任委員,共同參與假釋之審查工作。
二、自95年7月1日起,指定監獄成立治療評估小組,延聘具專業背景之醫師、臨床心理師評估性侵害犯罪之治療成效。
三、外界期待假釋審核標準更公平、公正及客觀,並針對特定犯罪類型,落實專家評估機制。
評估與對策
一、 認同決議點出的問題與對策。
二、 賡續督導所屬矯正機關遴聘具專業背景之假釋審查委員及治療人員,以落實專家評估。
三、 針對特定犯罪類型之受刑人,強化其在監處遇之各項措施。
預估期程
短期(一年內)
相關資料
進度回報
106-12-28
法務部矯正署於106年12月28日以法矯署教字第10603012960號函示各矯正機關擴大辦理面談機制,並針對特定犯罪類型者加強實施,使假釋委員深入了解受刑人悛悔情形。對於假釋案量大監獄,得加開會議,以提高審查品質。
107-03-20
針對受刑人在監處遇,法務部矯正署已於107年3月20日委託中央警察大學針對「評估廢除累進處遇制度配套措施與利弊得失」進行研究,預計於今(107)年底完成研究;另,預計於明(108)年爭取預算,委託學術單位針對受刑人暴力風險評估制度進行研究,期能強化相關在監處遇評估機制,以提昇假釋審核之準確性。
107-11-22
一、截至107年10月份已有1,164人次參與假釋面談。
二、「評估廢除累進處遇制度配套措施與利弊得失」研究結果業於107年10月25日發表,成果將做為我國累進處遇研修之參考。
107-12-18
一、截至107年11月份已有1,311人次參與假釋面談。
二、針對受刑人在監處遇,本部矯正署已於107年3月20日委託中央警察大學針對「評估廢除累進處遇制度配套措施與利弊得失」進行研究,研究結果業於107年10月25日發表,成果將做為我國累進處遇研修之參考,並於同年12月11日完成期末報告之複審;另,預計於明(108)年爭取預算,委託學術單位針對受刑人暴力風險評估制度進行研究,期能強化相關在監處遇評估機制,以提昇假釋審核之準確性。
108-01-18
本部矯正署於106年12月28日以法矯署教字第10603012960號函示各矯正機關擴大辦理面談機制,並針對特定犯罪類型者加強實施,使假釋委員深入了解受刑人悛悔情形,107年度已有1,457人次參與假釋面談。
108-02-15
一、針對受刑人在監處遇,本部矯正署已於107年3月20日委託中央警察大學針對「評估廢除累進處遇制度配套措施與利弊得失」進行研究,研究結果業於107年10月25日發表,並於107年12月11日完成期末報告之複審,報告有關落實專家評估方面之配套措施,建議調查分類專業化、教化輔導多元化及引進教化處遇專責人員。
二、107年12月14日監所興革小組會議決議,由本部矯正署成立研修小組,研議符合國情之在監處遇措施,並逐步發展新配套措施,期能發揮管教功能,衡平矯正管理及受刑人權益。
三、另本部矯正署於108年委託學術單位針對受刑人暴力風險評估制度進行研究,期能強化相關在監處遇評估機制,並提昇假釋審核之準確性。
108-07-12
108年1月至5月共有1,087人次參與假釋面談。
108-09-16
108年1月至8月共有1,917人次參與假釋面談。
108-10-23
108年1月至9月共有2,188人參與假釋面談。
108-11-15
108年1月至10月共有2,432人參與假釋面談。
109-02-14
一. 本部矯正署於106年12月28日以法矯署教字第10603012960號函示各矯正機關擴大辦理面談機制,並針對特定犯罪類型者加強實施,使假釋委員深入了解受刑人悛悔情形,108年度共有2,942人參與假釋面談;另對於假釋案量大監獄,得加開會議,以提高審查品質。
二. 針對受刑人在監處遇,本部矯正署已於107年3月20日委託中央警察大學針對「評估廢除累進處遇制度配套措施與利弊得失」進行研究,研究結果業於107年10月25日發表,並於107年12月11日完成期末報告之複審,報告有關落實專家評估方面之配套措施,建議調查分類專業化、教化輔導多元化及引進教化處遇專責人員。
三. 107年12月14日監所興革小組會議決議,由本部矯正署成立研修小組,研議符合國情之在監處遇措施,並逐步發展新配套措施,期能發揮管教功能,衡平矯正管理及受刑人權益。
四. 另本部矯正署於108年委託學術單位辦理「矯正機關收容人風險管理之研究」,期能強化相關在監處遇評估機制,並提昇假釋審核之準確性。
109-05-15
修正後監獄行刑法第11條規範應訂定受刑人個別處遇計畫,使矯治處遇合乎個案需求,且第116條規定假釋審查參酌事項可包括其個別處遇計畫之成效,期使假釋審查更臻準確、完善。
109-06-12
另本部矯正署於108年委託中正大學針對「矯正機關收容人風險管理進行研究」,業於108年12月完成期末報告,建議規劃研擬收容人個別處遇計畫制度,加強矯治處遇成效,進一步提昇假釋審核之準確性。
110-04-08
本部矯正署於106年12月28日以法矯署教字第10603012960號函示各矯正機關擴大辦理面談機制,並針對特定犯罪類型者加強實施,使假釋委員深入了解受刑人悛悔情形,108至109年度共有5,006人參與假釋面談,達提報假釋審查會年度總案件量約8.1%;另對於假釋案量大監獄,得加開會議,以提高審查品質。
111-2-18
依監獄行刑法第119條,假釋審查會延請心理、教育、法律、犯罪、監獄學、觀護或社會工作等領域之專家學者參與假釋審查,除已落實專家評估,並於111年2月11日頒布施行「深化個別處遇實施計畫」,未來更可細緻了解在監處遇成效。
111-3-18
111年3月11日本部召開研商司法改革相關決議諮詢會議,邀集司改委員及矯正署與會,建議應朝向改善現行投票系統、增加討論時間及提供閱卷機制等方向,刻正參考委員意見規劃辦理。
111-5-19
本部矯正署依修正後監獄行刑法之規定調整量表審查事項後,自111年11月起逐步進行試辦,試辦期間依機關回饋意見調整量表內容,並自112年5月起進行第三階段全國矯正機關試辦(第一階段:4個矯正機關,期間111年11月至112年2月;第二階段:15個矯正機關,期間112年3、4月),將於6月賡續進行全國試辦。
111-6-21
本部矯正署依修正後監獄行刑法之規定調整量表審查事項後,自111年11月起逐步進行試辦,試辦期間依機關回饋意見調整量表內容,並自112年5月起進行第三階段全國矯正機關試辦(第一階段:4個矯正機關,期間111年11月至112年2月;第二階段:15個矯正機關,期間112年3、4月),並於6月賡續進行全國試辦。
111-7-21
本部矯正署依修正後監獄行刑法之規定調整量表審查事項後,自111年11月起逐步進行試辦,試辦期間依機關回饋意見調整量表內容,並自112年5月起進行第三階段全國矯正機關試辦(第一階段:4個矯正機關,期間111年11月至112年2月;第二階段:15個矯正機關,期間112年3、4月)。
112-12-15
本部矯正署依修正後監獄行刑法之規定調整量表審查事項後,自111年11月起逐步進行試辦,試辦期間依機關回饋意見調整量表內容,並自112年5月起進行第三階段全國矯正機關試辦(第一階段:4個矯正機關,期間111年11月至112年2月;第二階段:15個矯正機關,期間112年3、4月),試辦狀況已趨於穩定,預計今(112)年12月底前函頒實施。
113-1-12進行
本部矯正署依修正後監獄行刑法之規定調整量表審查事項後,自111年11月起逐步進行試辦,試辦期間依機關回饋意見調整量表內容,並自112年5月起進行第三階段全國矯正機關試辦(第一階段:4個矯正機關,期間111年11月至112年2月;第二階段:15個矯正機關,期間112年3、4月),試辦狀況已趨於穩定,預計今(113)年初前函頒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