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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分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

5-1. 獄政制度改革

決議序號: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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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法務部【矯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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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法務部【矯正署】/教化輔導組
協辦機關: 無
一、受刑人假釋審查:
決議內容
一、受刑人假釋審查:(二)建立本土性的假釋評估基準。
問題與背景
一、法務部104年10月23日法矯字第10403009940號函頒「假釋案件審核參考基準」,業已廣納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意見,建構「犯行情節」、「犯後表現」(含在監行狀)及「再犯風險」(含前科記錄)等假釋審酌面向。
二、各界對我國假釋審查標準缺乏量化評估工具,專家及學者呼籲發展適合我國國情的量化假釋評估工具,以使假釋審查更臻透明化、客觀化。
評估與對策
一、認同決議點出的問題與對策。
二、發展適合我國國情之假釋審核評估量表,提供審查人員參考。
預估期程
中期
相關資料
進度回報
106-08月底
完成假釋審核評估量表雛型之研擬,將來作為審查參考。
106-09月底
召開矯正署內部會議,彙集各組室意見。
107-12月底
預計於107年底前徵詢專家、學者之意見後,提出初稿規劃。
107-08-31
於107年7月18日邀請專家、學者共同參與研商「建構本土化假釋審核評估量表」會議,並參考此次會議所提之專業意見納入量表修正範圍後,預訂於本年11月或12月開會討論。
107-12-18
二.於107年7月18日邀請專家、學者共同參與研商「建構本土化假釋審核評估量表」會議,並參考此次會議所提之專業意見納入量表修正範圍後,預訂於108年1月開會討論。
108-01-18
107年7月18日邀請專家、學者共同參與研商「建構本土化假釋審核評估量表」會議,並參考此次會議所提之專業意見納入量表修正範圍後,已於108年1月14日開會討論。
108-03-15
一.106年9月27日召開矯正署內部會議,彙集各組室意見,著手規劃。二. 於107年7月18日、108年1月14日邀請專家、學者共同參與研商「本土化假釋審核評估量表」會議,會後針對專家意見進行量表初稿修改。 三.成立工作小組,於108年2月13日召開第一次工作小組會議,開始第一階段試辦(前導性樣本測試),預計4月初進入第二階段試辦。
108-05-20
成立工作小組,於108年2月13日召開第一次工作小組會議,開始第一階段試辦(前導性樣本測試),並於108年5月1日進入第二階段試辦。
108-06-21
成立工作小組,於108年2月13日召開第一次工作小組會議,開始第一階段試辦(前導性樣本測試),並於108年5月1日進入第二階段試辦。目前二階段測試均已辦理完竣,本部矯正署刻依樣本分析結果及測試機關意見進行量表內容修改及調整。
108-07-12
成立工作小組,於108年6月中完成前導性樣本測試分析及實務人員意見蒐集,並據以調整初稿後由本部矯正署召開會議定稿推動。
108-09-16

108年8月6日由本部矯正署邀集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召開量表定稿會議。依會議決議簽請法務部核定中。
109-01-08

108年8月6日由本部矯正署邀集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召開量表定稿會議,依會議決議簽請本部核定中,將依據監獄行刑法修正條文,訂定假釋審查參考基準,並以適當方式公開之。
109-06-12

一、108年8月6日由本部矯正署邀集專家學者及實務工作者召開量表定稿會議,依會議決議簽請本部審核,將依據監獄行刑法修正條文,訂定假釋審查參考基準,並以適當方式公開之。
二、因法務部退回再行研議,已修訂「假釋案件審核參考基準」結合「假釋評估量表」之方式,重新於109年4月13日簽請本部審核,擬配合監獄行刑法第116條第2項公開之。
109-08-14

於訂定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過程,因增訂假釋作業規範,法務部認內容有再修正之必要,爰退回再行研議。
109-11-13

因應109年7月15日監獄行刑法修正施行及刻正進行之行刑累進處遇條例修正案,量化評估內容將配合二法修正調整。
111-12-8

本部矯正署依修正後監獄行刑法規定調整量表審查事項,並於111年11月及12月進行小樣本測試,刻正分析、調整相關評估項目。
112-2-10
本部矯正署依修正後監獄行刑法規定調整量表審查事項,並於111年11月至112年2月進行小樣本測試,刻正分析、調整相關評估項目。
112-3-17
本部矯正署依修正後監獄行刑法規定調整量表審查事項,經小樣本測試後,於112年3月至6月擴大樣本測試,持續分析、調整評估項目。
112-4-21
本部矯正署依修正後監獄行刑法規定調整量表審查事項,樣本測試順利,預計於112年5月擴大全國矯正機關試辦,持續蒐集回饋意見。
112-6-21
本部矯正署依修正後監獄行刑法規定調整量表審查事項,樣本測試順利,自112年5月擴大全國矯正機關試辦,持續蒐集回饋意見。
112-7-21
一、本部矯正署依109年7月15日修正施行之監獄行刑法、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及本部「假釋案件審核參考基準」,訂定假釋審查量化評估項目及內容。
二、111年11月至112年2月進行第一階段試辦(4個機關),112年3月起進行第二階段試辦(15個機關)。
三、112年5月起擴大全國矯正機關試辦,蒐集各機關回饋意見,持續分析並調整評估項目,俾使量表更臻完善。
112-12-15
112年5月起擴大全國矯正機關試辦,蒐集各機關回饋意見,持續分析並調整評估項目,俾使量表更臻完善,試辦狀況已趨穩定,預計今(112)年12月底前函頒實施。
112-1-12
112年5月起擴大全國矯正機關試辦,蒐集各機關回饋意見,持續分析並調整評估項目,俾使量表更臻完善,試辦狀況已趨穩定,預計今(113)年初函頒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