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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分組: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

1-4. 司法科學、鑑定機制與專家證人

決議序號: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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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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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民事廳、 刑事廳、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協辦機關: 法務部
決議內容
一、建議司法院研議制定適用於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證據法專法,完善證據法則,以促進法院正確認定事實,強化以證據為核心的審判機能。
問題與背景
民事廳:我國並無統一證據法典;有關證據法則,民事、刑事、行政各有不同,加上法院職權調查證據色彩仍相對濃厚,間接形成證據法則模糊化、公訴辯護空洞化現象,由此而作成之法院判決,引用上級法院判決判例例稿與空洞言詞者也非少見,不易提升國民理解與信服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第二次會議資料參照)
刑事廳: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之證據法則均不同,有無制定統一證據法典的必要?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本於公平法院與訴訟對抗的設計,研議制定統一證據法典,完善證據法則。
評估與對策
民事廳:
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有關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因此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無訂定統一證據法之必要。
刑事廳: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有關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因此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尚無訂定統一證據法必要。至於完善證據法則部分,司法院「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已納入議題,並於108年4月12日至5月31日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第29次至32次會議,針對刑事訴訟法傳聞法則修正方向及內容加以研議,俾保障被告詰問權與真實發現。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關於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故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而無制定統一證據法之必要。
預估期程
長期(兩年以上)
刑事廳:將持續召開會議研議。
相關資料
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強化事實審功能)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7-272649-681c7-1.html
進度回報
107-10-19
召開「立法明文承認或排除測謊鑑定證據能力之可行性」公聽會。(刑事廳)
108-01-25
107年11月16日至108年1月25日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第22至25次會議,就測謊鑑定之證據能力等議題進行討論。(刑事廳)
108-02-20
召開公聽會。(刑事廳)
108-04-12
於108年4月12日至5月31日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第29次至32次會議,針對刑事訴訟法傳聞法則修正方向及內容加以研議。(刑事廳)
108-05-30
「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鑑定)」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條之15修正草案」經司法院第177次院會通過。(刑事廳)
108-06-05
「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鑑定)」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條之15修正草案」送請行政院會銜。(刑事廳)
110-08-13
「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鑑定)」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條之15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刑事廳)
112-05-22
「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鑑定)」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條之15修正草案」經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刑事廳)
112-12-01
「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鑑定)」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7條之19修正草案」(施行法條次修正),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刑事廳)
112-12-15
經總統公布。(刑事廳)
109-09-14
函請立法院審議民事訴訟法及其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強化事實審功能部分)。(民事廳)
110-10-18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民事訴訟法及其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強化事實審功能部分)。(民事廳)
111-04-20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落實司法改革建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公聽會。(民事廳)
111-08-04
司法院辦理「民事訴訟金字塔修正草案說明會」。(民事廳)
決議序號: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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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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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民事廳、 刑事廳、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協辦機關: 法務部
決議內容
一、建議司法院研議制定適用於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證據法專法,完善證據法則,以促進法院正確認定事實,強化以證據為核心的審判機能。
問題與背景
民事廳:我國並無統一證據法典;有關證據法則,民事、刑事、行政各有不同,加上法院職權調查證據色彩仍相對濃厚,間接形成證據法則模糊化、公訴辯護空洞化現象,由此而作成之法院判決,引用上級法院判決判例例稿與空洞言詞者也非少見,不易提升國民理解與信服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第二次會議資料參照)
刑事廳: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之證據法則均不同,有無制定統一證據法典的必要?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本於公平法院與訴訟對抗的設計,研議制定統一證據法典,完善證據法則。
評估與對策
民事廳:
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有關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因此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無訂定統一證據法之必要。
刑事廳: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有關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因此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尚無訂定統一證據法必要。至於完善證據法則部分,司法院「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已納入議題,並於108年4月12日至5月31日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第29次至32次會議,針對刑事訴訟法傳聞法則修正方向及內容加以研議,俾保障被告詰問權與真實發現。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關於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故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而無制定統一證據法之必要。
預估期程
長期(兩年以上)
刑事廳:將持續召開會議研議。
相關資料
進度回報
107-10-19
召開「立法明文承認或排除測謊鑑定證據能力之可行性」公聽會。(刑事廳)
108-01-18
107年11月16日至108年1月18日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第22至24次會議,就測謊鑑定之證據能力等議題進行討論。(刑事廳)
108-02-20
召開公聽會。(刑事廳)
108-04-12
於108年4月12日至5月31日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第29次至32次會議,針對刑事訴訟法傳聞法則修正方向及內容加以研議。(刑事廳)
決議序號: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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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民事廳、 刑事廳、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協辦機關: 法務部
決議內容
一、建議司法院研議制定適用於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證據法專法,完善證據法則,以促進法院正確認定事實,強化以證據為核心的審判機能。
問題與背景
民事廳:我國並無統一證據法典;有關證據法則,民事、刑事、行政各有不同,加上法院職權調查證據色彩仍相對濃厚,間接形成證據法則模糊化、公訴辯護空洞化現象,由此而作成之法院判決,引用上級法院判決判例例稿與空洞言詞者也非少見,不易提升國民理解與信服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第二次會議資料參照)
刑事廳: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之證據法則均不同,有無制定統一證據法典的必要?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本於公平法院與訴訟對抗的設計,研議制定統一證據法典,完善證據法則。
評估與對策
民事廳:
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有關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因此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無訂定統一證據法之必要。
刑事廳: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有關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因此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尚無訂定統一證據法必要。至於完善證據法則部分,司法院「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已納入議題,並於108年4月12日至5月31日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第29次至32次會議,針對刑事訴訟法傳聞法則修正方向及內容加以研議,俾保障被告詰問權與真實發現。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關於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故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而無制定統一證據法之必要。
預估期程
長期(二年以上)
刑事廳:將持續召開會議研議。
相關資料
進度回報
107-10-19
召開「立法明文承認或排除測謊鑑定證據能力之可行性」公聽會。(刑事廳)
108-01-18
107年11月16日至108年1月18日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第22至24次會議,就測謊鑑定之證據能力等議題進行討論。(刑事廳)
108-02-20
召開公聽會。(刑事廳)
108-04-12
於108年4月12日至5月31日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第29次至32次會議,針對刑事訴訟法傳聞法則修正方向及內容加以研議。(刑事廳)
決議序號: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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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民事廳、 刑事廳、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協辦機關: 法務部
決議內容
一、建議司法院研議制定適用於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證據法專法,完善證據法則,以促進法院正確認定事實,強化以證據為核心的審判機能。
問題與背景
民事廳:我國並無統一證據法典;有關證據法則,民事、刑事、行政各有不同,加上法院職權調查證據色彩仍相對濃厚,間接形成證據法則模糊化、公訴辯護空洞化現象,由此而作成之法院判決,引用上級法院判決判例例稿與空洞言詞者也非少見,不易提升國民理解與信服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第二次會議資料參照)
刑事廳: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之證據法則均不同,有無制定統一證據法典的必要?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本於公平法院與訴訟對抗的設計,研議制定統一證據法典,完善證據法則。
評估與對策
民事廳:
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有關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因此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無訂定統一證據法之必要。
刑事廳: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有關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因此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尚無訂定統一證據法必要。至於完善證據法則部分,司法院「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已納入議題,針對我國現行鑑定制度修正之可能性及方向加以研議,初步研擬完成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稿,並訂於108年2月20日召開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上開草案將於司法院院會通過及行政院會銜完竣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關於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故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而無制定統一證據法之必要。
預估期程
中期(一到兩年內)
刑事廳:將於司法院院會通過及行政院會銜完竣後,送請立法院審議。
相關資料
進度回報
107-10-19
召開「立法明文承認或排除測謊鑑定證據能力之可行性」公聽會。
108-01-18
107年11月16日至108年1月18日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第22至24次會議,就測謊鑑定之證據能力等議題進行討論。
108-02-20
召開公聽會。
決議序號: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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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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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民事廳、 刑事廳、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協辦機關: 法務部
決議內容
一、建議司法院研議制定適用於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證據法專法,完善證據法則,以促進法院正確認定事實,強化以證據為核心的審判機能。
問題與背景
民事廳:我國並無統一證據法典;有關證據法則,民事、刑事、行政各有不同,加上法院職權調查證據色彩仍相對濃厚,間接形成證據法則模糊化、公訴辯護空洞化現象,由此而作成之法院判決,引用上級法院判決判例例稿與空洞言詞者也非少見,不易提升國民理解與信服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第二次會議資料參照)
刑事廳: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之證據法則均不同,有無制定統一證據法典的必要?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本於公平法院與訴訟對抗的設計,研議制定統一證據法典,完善證據法則。
評估與對策
民事廳:
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有關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因此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無訂定統一證據法之必要。
刑事廳: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有關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因此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尚無訂定統一證據法必要。至於完善證據法則部分,司法院「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已納入議題,並已於107年7月16日召開會議,就完善刑事鑑定制度等議題進行研議。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我國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關於認定事實所應遵循之法則均不相同,故應強化各訴訟程序之證據法則,而無制定統一證據法之必要。
預估期程
長期(二年以上)
刑事廳:訂於107年7月16日召開會議,就完善刑事鑑定制度等議題進行研議。
相關資料
進度回報
107-07-16
召開會議,就完善刑事鑑定制度等議題進行研議。
決議序號: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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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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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民事廳、 刑事廳、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協辦機關: 法務部
決議內容
一、建議司法院研議制定適用於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證據法專法,完善證據法則,以促進法院正確認定事實,強化以證據為核心的審判機能。
問題與背景
評估與對策
預估期程
相關資料
進度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