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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分組: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

1-5. 偵查不公開、媒體影響審判與隱私保護

決議序號: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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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法務部【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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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法務部【調查局】
協辦機關: 無
決議內容
三、各偵查單位應落實發言人制度並劃定採訪禁制區,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等執法單位應管制媒體及其他與案件無關之人員自由進出辦公區域。
問題與背景
本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執行要點」於90年3月19日函頒,期間歷經96年1月16日、97年6月25日、97年7月10日及101年10月26日進行4次修正,以因應時空變遷及現況需求,更符合刑事訴訟法、「檢察、警察、調查暨廉政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之規定,辦理本局發言人及新聞發布相關事宜,指導本局所屬各單位供做偵辦刑事案件之依循,以維護公共利益及保障民眾合法權益。
評估與對策
本局認同決議與所提對策,將不定期在業務講習及新聞發布勤前宣導辦案同仁落實發言人制度,並執行採訪禁制區規範,避免媒體及其他與案件無關之人員刺探案情,宣染情節,影響審判。
預估期程
長期
一.本局已於105年10月18日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105年10月份會議中,公共事務室提案討論修正本局「法務部調查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執行要點」部分條文案,以因應時空環境變遷,符合實務運作,嗣於106年1月18日、4月19日計3次辦理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會議,由本局業管副局長、各業務主管參與討論,逐條審查,修正本局各內外勤發言人及案件偵辦新聞發布規定,並簽奉局長核定於106年6月27日通函本局所屬各單位辦理。
二.106年10月30日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106年10月份會議中,公共事務室提案討論要求本局所屬各單位落實本局發言人制度,並督促同仁貫徹採訪門禁管理措施,管制媒體及其他與案件無關之人員自由進入辦公區域,並於106年11月15日通函本局所屬各單位遵示辦理。
三.107年11月21日本局廉政處再次發函全局各內外勤單位,發布新聞應恪遵「法務部調查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執行要點」規定辦理,嚴禁擅自對外發言。
四.本局配合新修正「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修正發布「法務部調查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執行要點」,本要點自108年6月15日生效並請所屬各單位遵行,其明確規定本局發言人制度,局本部新聞發言人由局長指定副局長一人兼任,副發言人由公共事務室主任兼任,各外勤單位由局長指定業務副主管兼新聞發言人或依個案指定人員兼任,統一新聞發布與發言事權;對媒體提出之採訪需求,統一由公共事務室受理,並簽請局長指定人員受訪;接待媒體記者採訪,應辨識其身分與服務單位,嚴格管制媒體採訪地點限於會客室、記者接待室或指定處所。
五.本局為落實「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之教育訓練,本局公共事務室預定於108年7月25日、26日舉辦「公共事務工作」講習,邀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邱智宏擔任講座講授「偵查不公開規定與新聞發布」,並召集本局各處站副主管、秘書共80人參加。
六.本局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於108年7月19日訂定「法務部調查局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設置要點」、「法務部調查局偵查不公開督導小組設置要點」並陳報法務部核備。
七.本局108年9月24日召開第一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並由副局長主持,審議檢討本局108年6月15日至8月31日期間各外勤單位偵辦中案件新聞發布均無違反「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
八.本局已於109年1月6日召開第二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並於109年2月24日將檢討報告公佈於本局官網。
九.本局已於109年5月7日召開第三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
相關資料
進度回報
105-10-18
本局已於105年10月18日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105年10月份會議中,公共事務室提案討論修正本局「法務部調查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執行要點」部分條文案,以因應時空環境變遷,符合實務運作。
106-01-18
106年1月18日辦理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會議,由本局業管副局長、各業務主管參與討論,逐條審查,修正本局各內外勤發言人及案件偵辦新聞發布規定。
106-04-19
106年4月19日辦理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會議,由本局業管副局長、各業務主管參與討論,逐條審查,修正本局各內外勤發言人及案件偵辦新聞發布規定。
106-06-27
本部簽奉局長核定於106年6月27日通函本局所屬各單位辦理。
106-10-30
106年10月30日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106年10月份會議中,公共事務室提案討論要求本局所屬各單位落實本局發言人制度,並督促同仁貫徹採訪門禁管理措施,管制媒體及其他與案件無關之人員自由進入辦公區域。
106-11-15
於106年11月15日通函本局所屬各單位遵示辦理。
107-11-21
107年11月21日調查局廉政處再次發函全局各內外勤單位,發布新聞應恪遵「法務部調查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執行要點」規定辦理,嚴禁擅自對外發言。
108-03-22
108年3月22日調查局配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修正,召集本局各相關業管單位研商修訂「法務部調查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及執行要點」,以落實偵查不公開規定。
108-07-19
本局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於108年7月19日訂定「法務部調查局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設置要點」、「法務部調查局偵查不公開督導小組設置要點」並陳報法務部核備。
108-07-25
本局為落實「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之教育訓練,本局公共事務室預定於108年7月25日舉辦「公共事務工作」講習,邀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邱智宏擔任講座講授「偵查不公開規定與新聞發布」,並召集本局各處站副主管、秘書共80人參加。
108-07-26
本局為落實「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之教育訓練,本局公共事務室預定於108年7月26日舉辦「公共事務工作」講習,邀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邱智宏擔任講座講授「偵查不公開規定與新聞發布」,並召集本局各處站副主管、秘書共80人參加。
109-09-24
本局108年9月24日召開第1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並由副局長主持,審議檢討本局108年6月15日至8月31日期間各外勤單位偵辦中案件新聞發布均無違反「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
109-01-06
本部調查局已於109年1月6日召開第2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並於109年2月24日將檢討報告公佈於本局官網。
109-05-07
本部調查局已於109年5月7日召開第三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並於109年7月2日將檢討報告公佈於本局官網。
109-07-28
本部調查局已於109年7月28日召開第四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並於109年9月1日將檢討報告公佈於本局官網。
109-10-13
本部調查局已於109年10月13日召開第五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
110-01-15
本局已於109年12月15日召開第六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並於110年1月4日將檢討報告公佈於本局官網。
110-04-09
本局已於110年3月18日召開第七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
110-09-10
本局已於110年8月5日召開第八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並於110年8月20日將檢討報告公布於本局官網。
110-10-15
本局已於110年9月16日召開第九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
111-01-14
本局已於110年12月14日召開第十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並於110年12月29日將檢討報告公布於本局官網。
111-04-15
本局已於111年3月23日召開第十一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
111-07-15
本局已於111年6月16日召開第十二次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並於111年6月30日將檢討報告公布於本局官網。
決議序號: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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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法務部【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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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法務部【調查局】
協辦機關: 無
決議內容
三、各偵查單位應落實發言人制度並劃定採訪禁制區,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等執法單位應管制媒體及其他與案件無關之人員自由進出辦公區域。
問題與背景
本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執行要點」於90年3月19日函頒,期間歷經96年1月16日、97年6月25日、97年7月10日及101年10月26日進行4次修正,以因應時空變遷及現況需求,更符合刑事訴訟法、「檢察、警察、調查暨廉政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之規定,辦理本局發言人及新聞發布相關事宜,指導本局所屬各單位供做偵辦刑事案件之依循,以維護公共利益及保障民眾合法權益。
評估與對策
本局認同決議與所提對策,將不定期在業務講習及新聞發布勤前宣導辦案同仁落實發言人制度,並執行採訪禁制區規範,避免媒體及其他與案件無關之人員刺探案情,宣染情節,影響審判。
預估期程
長期
一、本局已於105年10月18日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105年10月份會議中,公共事務室提案討論修正本局「法務部調查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執行要點」部分條文案,以因應時空環境變遷,符合實務運作,嗣於106年1月18日、4月19日計3次辦理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會議,由本局業管副局長、各業務主管參與討論,逐條審查,修正本局各內外勤發言人及案件偵辦新聞發布規定,並簽奉局長核定於106年6月27日通函本局所屬各單位辦理。
二、106年10月30日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106年10月份會議中,公共事務室提案討論要求本局所屬各單位落實本局發言人制度,並督促同仁貫徹採訪門禁管理措施,管制媒體及其他與案件無關之人員自由進入辦公區域,並於106年11月15日通函本局所屬各單位遵示辦理。
三、107年11月21日調查局廉政處再次發函全局各內外勤單位,發布新聞應恪遵「法務部調查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執行要點」規定辦理,嚴禁擅自對外發言。
四、108年3月22日調查局配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修正,召集本局各相關業管單位研商修訂「法務部調查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及執行要點」,以落實偵查不公開規定。
相關資料
進度回報
105-10-18
本局已於105年10月18日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105年10月份會議中,公共事務室提案討論修正本局「法務部調查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執行要點」部分條文案,以因應時空環境變遷,符合實務運作。
106-01-18
106年1月18日辦理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會議,由本局業管副局長、各業務主管參與討論,逐條審查,修正本局各內外勤發言人及案件偵辦新聞發布規定。
106-04-19
106年4月19日辦理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會議,由本局業管副局長、各業務主管參與討論,逐條審查,修正本局各內外勤發言人及案件偵辦新聞發布規定。
106-06-27
本部簽奉局長核定於106年6月27日通函本局所屬各單位辦理。
106-10-30
106年10月30日本局新聞處理檢討小組106年10月份會議中,公共事務室提案討論要求本局所屬各單位落實本局發言人制度,並督促同仁貫徹採訪門禁管理措施,管制媒體及其他與案件無關之人員自由進入辦公區域。
106-11-15
於106年11月15日通函本局所屬各單位遵示辦理。
107-11-21
107年11月21日調查局廉政處再次發函全局各內外勤單位,發布新聞應恪遵「法務部調查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執行要點」規定辦理,嚴禁擅自對外發言。
108-03-22
108年3月22日調查局配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修正,召集本局各相關業管單位研商修訂「法務部調查局新聞處理及聯繫及執行要點」,以落實偵查不公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