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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3-2. 檢討法官、檢察官的任用、監督與退休給付

決議序號: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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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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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民事廳、 刑事廳、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少年及家事廳、 司法行政廳
協辦機關: 無
具體工作條件之改善:
決議內容
(三)簡化書類。
問題與背景
民事廳:民眾為裁判書之閱讀者,且裁判書為司法與社會溝通之媒介,為達良好之溝通與互助,應推動落實裁判書白話、簡化運動,此為全民共識。(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第三次會議資料)
刑事廳:減輕法官工作負擔。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為使人民容易理解裁判內容,增進對司法之信賴,並適當減輕法官製作書類之負擔,提升裁判品質。
少年及家事廳:部分裁判書用語過於艱澀、難懂,民眾無法順利閱讀,難以理解,而難以對司法產生信賴。且裁判書之製作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對於法官造成很大之負擔。
評估與對策
民事廳: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會議研議。
刑事廳:
本院「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已研議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一、為進一步推動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司法院於106年4月成立「行政訴訟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專案推動小組」,並於107年1月8日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議題」會議。
二、開發並運用「行政訴訟爭點整理系統」,結合行政訴訟裁 判書簡化架構,簡化裁判書之記載。同時,製作判決簡化格式及參考範例,以減輕法官製作裁判書之負擔,促進司法效率。
三、研擬「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格式」、「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通常訴訟程序第一審格式)」及「行政訴訟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4篇,擇定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於107年7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期間,試辦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另於107年6月4日召開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原則說明會。
四、研擬「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格式」及「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6則)上傳於本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
少年及家事廳:配合司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委員會」,成立「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小組」,推動相關業務。
司法行政廳:
一、司法院業已組成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並已於106年7月24日、8月30日、108年7月15日召開3次共同議題會議。
二、另於院內網站建置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推動專區,適時公布本委員會各項進程及決議結論,並供法官提供意見,成立一個雙向溝通的管道。
三、為使學習、候補、試署法官書寫簡化、通俗化之裁判有其正當性,請司法院人事處研議將本會通過之相關決議,落實於書類審查相關規定中,頒訂書類審查標準。


預估期程
近期(半年)
民事廳:106年10月12日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1次會議。
少年及家事廳:成立「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小組」,於106年召開3次會議,研議簡化、通俗化之家事裁判參考範例、例稿及通俗化法律專有名詞對照表,便利民眾查詢理解。
短期(一年內)
民事廳:預計於107年7月9日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2次會議。
少年及家事廳:配合司法院成立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委員會」推動相關業務。
中期(一到二年內)
民事廳:將定期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會議」,並視情形適時召開「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初稿研究小組會議」。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依行政訴訟裁判書簡化及通俗化推動策略及方法進行。
司法行政廳:預計於108年上半年依據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決議完成各類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並編印書籍供法官參考,以推廣裁判書類通俗化及簡化之政策。
長期(二年以上)
刑事廳:將持續召開會議,以研議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
相關資料
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 http://regie.judicial.gov.tw/jud3/02_Refereex/index.html
進度回報
106-02
成立「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初稿研究小組」,自同年5月2日起迄107年4月13日止,計召開7次會議。(民事廳)
106-09-19
檢送「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含運用參考)及「民事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4篇,請各法院提供意見。(民事廳)
106-10-12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1次會議,討論各法院就「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含運用參考)」及「民事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4篇」所提供之意見。。(民事廳)
106-11-13
將上開簡化原則及參考範例,提送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提供修正意見。(民事廳)
107-01-22
提供「關於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主文記載方式與判決書主文中數字寫法等問題之研議」資料,提送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討論。(民事廳)
107-04-03
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以院台廳司一字第1070009401號函檢送相關例稿予各法院提供修正意見,並請各法院支持及協力推動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民事廳)
107-06-01
完成民事第一審裁判書簡化原則、範例及日本裁判書翻譯資料等,將建置於司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各法院參考。(民事廳)
107-07-09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2次會議。(民事廳)
107-07-19
召開「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方案說明會」。(民事廳)
107-09-07
委託法官學院舉辦「民事訴訟法有關裁判書簡化規定研討會。(民事廳)
107-10-23
檢送民事簡化暨通俗化之第二審裁判書範例3篇予各級法院參考。(民事廳)
108-01-23
依108年1月8日「研商推動終審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會議」之會議結論,修正「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民事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5篇及民事第二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3篇,俾利各法院參考。(民事廳)
108-02-13
召開「檢討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方案試辦成效」研商會議,以瞭解試辦法院於試辦期間之辦理情形及所遭遇問題,並研議改善方式。(民事廳)
108-02-15
檢送民事簡化暨通俗化之第三審裁判書範例3篇予最高法院,請就妥適性惠示卓見後,於同年3月25日檢送予司法行政廳,俾利提交「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民事廳)
108-05-24
簽奉核可「試辦方案推動前後之艱澀字詞使用概況」、第一至三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各3篇,及修正「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並於副院長核可後檢送司法行政廳,俾利作為「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資料。(民事廳)
108-10-17
依「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第3次會議」會議結論,提供第一至三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各3篇、「民事裁判書類簡化原則」、外國裁判譯文1篇,俾供後續編印成冊,利於法官參考撰寫具有易讀性、親近性的裁判書,以強化司法與社會的溝通。(民事廳)
106-04-28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1次會議,就刑事裁判書通俗化與簡化的基本方針進行研議。(刑事廳)
106-06-30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2次會議,於會議中就通俗化刑事裁判書例稿5篇、白話版刑事判決書5篇進行討論,並於會議後就判決書的書寫格式宜分點、分項,適度地加以標題等達成共識。(刑事廳)
106-07-21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3次會議,委員均認可刑事通俗化例稿的修正詞彙一覽表、刑事判決書類常用的通俗化用語對法官撰寫通俗化刑事判決書有其正面參考價值,另司法院於會議中提出9篇風格不同的通俗化判書作為會議資料,其中含一組兼有通俗版與原版之對照組,供委員進行比對、討論。(刑事廳)
106-10-06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4次會議,討論3組原版與簡化、通俗版裁判書對照之成果,並針對如何協助法官克服撰寫刑事裁判書使用閩南語用字之困擾、美日德簡化裁判書格式能否作為我國裁判書簡化借鏡等議題,徵詢與會學者專家意見,獲致豐碩共識。(刑事廳)
106-11-06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刑事廳議題會議」,就刑事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之策略及方法進行討論,針對如何落實相關政策並提升法官對於裁判書簡化與通俗化之意願,於會中充分交換意見。(刑事廳)
107-01-19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5次會議,於會議前司法院請審、檢及素人委員嘗試以多方觀點出發,改寫為簡化暨通俗化判決,並提交會議討論。此外並針對如何有效鼓勵法官製作通俗化或簡化判決,進行研議。(刑事廳)
107-05-31
於107年5月25日及同年月31日分別將擬具之刑事裁判精簡原則、範例與美、日、德國裁判書譯本共7篇資料上傳司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各法院參考。(刑事廳)
107-06-15
於107年6月15日以院台廳刑二字第1070016922號函指定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方法院辦理「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請試辦法院於旨揭期間內成立「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小組」,指定庭長或資深法官擔任召集人,邀請有意願之法官,就個人承辦之案件,參考檢附之簡化、通俗化原則及範例製作裁判書類,並定期舉辦相關心得交流、相互觀摩或演講等活動,以提升其他法官共同參與之意願。除被指定法院外,其他地方法院如有試辦意願,亦得函請司法院核備後參加試辦。(刑事廳)
107-08-27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刑事廳議題會議」,針對「本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委員就簡化及通俗化刑事裁判書之審查意見」、「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所改寫之第二審簡化及通俗化刑事裁判書版本」,與「是否有必要於法官製作刑事裁判書之文采系統中,新增裁判書用語辭典資料庫查詢功能」進行討論,並於會議中提出「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試辦第1個月各試辦法院所回報之資料予主席及委員知悉。(刑事廳)
107-09-19
依上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刑事廳議題會議」結論意旨辦理:
①檢送上開會議結論、本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委員之審查意見與受審查之刑事裁判書10篇予法官學院及司法官學院,作為教學、研究之參考。
②檢送第二審法官改寫之刑事簡化暨通俗化裁判書範例2篇予最高法院表示意見。
③函請指定試辦「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之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方法院,擇定該院未辦理上開方案之刑事審判股作為對照組,一併進行裁判書意見調查,此外本院並修正意見調查表內容,於該表中增列裁判書性質、裁判結果與判刑輕重等提問,細緻化問卷內容,提供試辦法院使用。(刑事廳)
107-11-06
最高法院於107年10月19日以台文字第1070000853號函復本院,就本院函送之第二審法官改寫刑事簡化暨通俗化裁判書範例2篇乙案,最高法院並無增刪修改意見,本院遂於107年11月6日以院台廳刑二字第1070028823號函將該2篇裁判書範例函送各法院參酌,並上傳本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庭長、法官隨時查閱。(刑事廳)
108-02-26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6次會議,針對107年6月至12月間於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院試辦之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進行成效報告說明,請該四法院遴派代表於會議中分享該院製作簡化通俗化裁判書的心得與建議,並對於刑事裁判書允宜以分點分段下標題之方式撰寫達成高度共識,以使當事人能更理解裁判書之內容,提昇人民對司法之信賴。(刑事廳)
108-05-07
彙整完成「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政策推動前後,各法院使用艱澀用語之差異情形,俾提交「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刑事廳)
108-05-23
簽奉核可「試辦方案推動前後之艱澀字詞使用概況」、第一至三審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各3篇,並於副院長核可後檢送司法行政廳,俾作為「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資料。(刑事廳)
106-06-02
召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1次會議,討論裁判書中所引用證據、建議改用字詞、交通裁決事件之教示條款等。(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6-07-21
召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2次會議,討論通俗化用語與判決簡化要領等,並就改寫範例進行討論。(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6-11-16
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3次會議,討論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原則、行政訴訟第一審判決簡化格式等及參考範例初稿4篇,並於會中達成共識。(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1-08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議題會議」,就行政訴訟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之策略及方法進行討論,針對如何落實相關政策並提升法官對於裁判書簡化與通俗化之意願,於會中充分交換意見。(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4-03
函請各高等行政法院及智慧財產法院,就行政訴訟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表示意見,並將相關資料送各地方法院參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6-04
邀請擇定試辦之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的庭長法官,召開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原則說明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6-28
函送「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並指定臺北、臺中、高雄3所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臺北、新北、臺中及臺南4所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於107年7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依推動方案內容進行試辦。(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9-04
函請試辦法院分別就「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原則」、「簡化格式」及「參考範例」之內容提出建議意見。(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10-01
召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4次會議,討論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原則、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簡化原則及格式、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以及高等行政法院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卷證分離要點(草案),並於會中達成共識。(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11-05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議題第2次會議」,針對「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格式」、「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進行廣泛深入研議,並於會中提出「高等行政法院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卷證分離要點」,充分討論交換意見。依會議結論就「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格式」及「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全盤檢視,確認各該內容符合判決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後,於107年12月4日送請最高行政法院表示意見,並經其以107年12月28日院獻文字第1070100257號函復相關建議在案。(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8-02-03
召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5次會議,邀請臺北、臺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及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方法院8所試辦法院,就「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進行試辦成效報告,除針對試辦法院所提相關建議之可行性進行討論外,並探討前述推動方案是否續行試辦或擴大試辦之可行性。(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8-02-27
將研議通過之「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格式」及「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6則)上傳於本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庭長、法官隨時查閱。(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8-06-06
修正「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及新增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例稿,配合108年5月3日「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總結會議會前會」結論,修正「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另新增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例稿,並於本院內網─審判資訊─行政訴訟裁判簡化通俗化專區更新,以利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參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10-04-19召開「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堅實第一審等)」3場諮詢會議。
110年4月19、26、30日召開「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堅實第一審等)」諮詢會議,研擬增修行政訴訟法「簡化裁判書製作」之條文,以強化促進訴訟程序。(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10-08-30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訴訟金字塔堅實第一審)會商行政院。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10-10-08舉辦「行政訴訟金字塔堅實第一審新制公聽會」(含同步線上)。
向各界說明本院初步研議完成之行政訴訟法草案修正條文並聽取各界意見,因防疫考量,採取實體與視訊併行方式。(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10-11-24
行政院函復同意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訴訟金字塔堅實第一審)。(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10-12-14
司法院第198次院會通過「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行政訴訟法施行法修正草案」(行政訴訟金字塔堅實第一審)。(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10-12-20
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行政訴訟法施行法修正草案」(行政訴訟金字塔堅實第一審)。(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11-05-31立法院三讀通過「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行政訴訟法施行法修正草案」(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
111年5月31日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14次會議三讀通過「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行政訴訟法施行法修正草案」。(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11-06-22
總統公布「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及「行政訴訟法施行法修正條文」(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新制),本院定自112年8月15日施行。(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3-05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少年及家事廳議題會議」
討論家事裁判書類簡化原則及推動方案,以及改寫之家事簡化裁判書範例5篇(少年及家事廳)。
107-04-16召開「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實務經驗分享說明會」
溝通及分享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經驗(少年及家事廳)。
107-06-22
訂定「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推動家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試辦方案」,並指定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自107年7月1日起至12月底止試辦(少年及家事廳)。
107-10-9
檢送改寫之家事簡化暨通俗化之第二審裁判書範例4篇予最高法院、高院及各高分院表示意見 (少年及家事廳)。
107-12-24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少年及家事廳議題」第二次會議,討論家事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情形、改寫之二審家事簡化及通俗化裁判書範例4篇,另由法官、律師改寫之二審判決,徵詢與會專家學者之意見,策進推動措施。 (少年及家事廳)。
108-02-14
召開「推動家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試辦方案成效評估」會議,凝聚共識,供後續研議推動策略參考。 (少年及家事廳)
108-5-3
簽奉核可「試辦方案推動前後之艱澀字詞使用概況」,及第三審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作為將來「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資料 (少年及家事廳)。
106-07-24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第1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6-08-30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第2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7-03-20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確認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內容第1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7-05-18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確認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內容第2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8-01-08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研商推動終審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會議」。(司法行政廳)
108-05-03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總結會議會前會」。(司法行政廳)
108-07-15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第3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8-10-08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研商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編印書籍會議」。(司法行政廳)
109-04-30
依上開編印書籍會議辦理,於109年4月將歷次共同及議題會議研商之成果,包含裁判書類簡化原則、裁判書類通俗化用語彙整表、各審級參考範例及外國裁判案例參考等,彙編成「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推動要覽」一書,分送各法院及檢、辯、學等相關機關(構)、單位供參,並函請各法院院長鼓勵法官多加參考利用。(司法行政廳)
112-09-15
成立「裁判書簡化研究小組」,由黃副秘書長麟倫擔任召集人,相關業務廳長為小組委員,研擬各類裁判書簡化原則及範本初稿,徵詢各審級法官代表意見,成果提交113年3月25日全國司法首長業務座談會宣達,並經會後調整資料內容完竣,於同年5月3日函請全國各法院參考利用,精進裁判書簡化,期減輕法官工作負擔。(司法行政廳)
決議序號: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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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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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民事廳、 刑事廳、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少年及家事廳、 司法行政廳
協辦機關: 無
具體工作條件之改善:
決議內容
(三)簡化書類。
問題與背景
民事廳:民眾為裁判書之閱讀者,且裁判書為司法與社會溝通之媒介,為達良好之溝通與互助,應推動落實裁判書白話、簡化運動,此為全民共識。(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第三次會議資料)
刑事廳:減輕法官工作負擔。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為使人民容易理解裁判內容,增進對司法之信賴,並適當減輕法官製作書類之負擔,提升裁判品質。
少年及家事廳:部分裁判書用語過於艱澀、難懂,民眾無法順利閱讀,難以理解,而難以對司法產生信賴。且裁判書之製作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對於法官造成很大之負擔。
評估與對策
民事廳: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會議研議。
刑事廳:
司法院已成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將持續召開會議,以研議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一、為進一步推動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司法院於106年4月成立「行政訴訟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專案推動小組」,並於107年1月8日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議題」會議。
二、開發並運用「行政訴訟爭點整理系統」,結合行政訴訟裁 判書簡化架構,簡化裁判書之記載。同時,製作判決簡化格式及參考範例,以減輕法官製作裁判書之負擔,促進司法效率。
三、研擬「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格式」、「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通常訴訟程序第一審格式)」及「行政訴訟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4篇,擇定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於107年7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期間,試辦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另於107年6月4日召開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原則說明會。
四、研擬「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格式」及「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6則)上傳於本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
少年及家事廳:配合司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委員會」,成立「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小組」,推動相關業務。
司法行政廳:
一、司法院業已組成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並已於106年7月24日、8月30日、108年7月15日召開3次共同議題會議。
二、另於院內網站建置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推動專區,適時公布本委員會各項進程及決議結論,並供法官提供意見,成立一個雙向溝通的管道。
三、為使學習、候補、試署法官書寫簡化、通俗化之裁判有其正當性,請司法院人事處研議將本會通過之相關決議,落實於書類審查相關規定中,頒訂書類審查標準。


預估期程
近期(半年)
民事廳:106年10月12日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1次會議。
少年及家事廳:成立「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小組」,於106年召開3次會議,研議簡化、通俗化之家事裁判參考範例、例稿及通俗化法律專有名詞對照表,便利民眾查詢理解。
短期(一年內)
民事廳:預計於107年7月9日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2次會議。
少年及家事廳:配合司法院成立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委員會」推動相關業務。
中期(一到二年內)
民事廳:將定期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會議」,並視情形適時召開「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初稿研究小組會議」。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依行政訴訟裁判書簡化及通俗化推動策略及方法進行。
司法行政廳:預計於108年上半年依據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決議完成各類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並編印書籍供法官參考,以推廣裁判書類通俗化及簡化之政策。
長期(二年以上)
刑事廳:將持續召開會議,以研議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
相關資料
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 http://regie.judicial.gov.tw/jud3/02_Refereex/index.html
進度回報
106-02
成立「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初稿研究小組」,自同年5月2日起迄107年4月13日止,計召開7次會議。(民事廳)
106-09-19
檢送「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含運用參考)及「民事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4篇,請各法院提供意見。(民事廳)
106-10-12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1次會議,討論各法院就「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含運用參考)」及「民事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4篇」所提供之意見。。(民事廳)
106-11-13
將上開簡化原則及參考範例,提送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提供修正意見。(民事廳)
107-01-22
提供「關於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主文記載方式與判決書主文中數字寫法等問題之研議」資料,提送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討論。(民事廳)
107-04-03
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以院台廳司一字第1070009401號函檢送相關例稿予各法院提供修正意見,並請各法院支持及協力推動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民事廳)
107-06-01
完成民事第一審裁判書簡化原則、範例及日本裁判書翻譯資料等,將建置於司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各法院參考。(民事廳)
107-07-09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2次會議。(民事廳)
107-07-19
召開「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方案說明會」。(民事廳)
107-09-07
委託法官學院舉辦「民事訴訟法有關裁判書簡化規定研討會。(民事廳)
107-10-23
檢送民事簡化暨通俗化之第二審裁判書範例3篇予各級法院參考。(民事廳)
108-01-23
依108年1月8日「研商推動終審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會議」之會議結論,修正「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民事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5篇及民事第二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3篇,俾利各法院參考。(民事廳)
108-02-13
召開「檢討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方案試辦成效」研商會議,以瞭解試辦法院於試辦期間之辦理情形及所遭遇問題,並研議改善方式。(民事廳)
108-02-15
檢送民事簡化暨通俗化之第三審裁判書範例3篇予最高法院,請就妥適性惠示卓見後,於同年3月25日檢送予司法行政廳,俾利提交「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民事廳)
108-05-24
簽奉核可「試辦方案推動前後之艱澀字詞使用概況」、第一至三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各3篇,及修正「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並於副院長核可後檢送司法行政廳,俾利作為「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資料。(民事廳)
108-10-17
依「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第3次會議」會議結論,提供第一至三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各3篇、「民事裁判書類簡化原則」、外國裁判譯文1篇,俾供後續編印成冊。(民事廳)
106-04-28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1次會議,就刑事裁判書通俗化與簡化的基本方針進行研議。(刑事廳)
106-06-30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2次會議,於會議中就通俗化刑事裁判書例稿5篇、白話版刑事判決書5篇進行討論,並於會議後就判決書的書寫格式宜分點、分項,適度地加以標題等達成共識。(刑事廳)
106-07-21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3次會議,委員均認可刑事通俗化例稿的修正詞彙一覽表、刑事判決書類常用的通俗化用語對法官撰寫通俗化刑事判決書有其正面參考價值,另司法院於會議中提出9篇風格不同的通俗化判書作為會議資料,其中含一組兼有通俗版與原版之對照組,供委員進行比對、討論。(刑事廳)
106-10-06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4次會議,討論3組原版與簡化、通俗版裁判書對照之成果,並針對如何協助法官克服撰寫刑事裁判書使用閩南語用字之困擾、美日德簡化裁判書格式能否作為我國裁判書簡化借鏡等議題,徵詢與會學者專家意見,獲致豐碩共識。(刑事廳)
106-11-06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刑事廳議題會議」,就刑事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之策略及方法進行討論,針對如何落實相關政策並提升法官對於裁判書簡化與通俗化之意願,於會中充分交換意見。(刑事廳)
107-01-19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5次會議,於會議前司法院請審、檢及素人委員嘗試以多方觀點出發,改寫為簡化暨通俗化判決,並提交會議討論。此外並針對如何有效鼓勵法官製作通俗化或簡化判決,進行研議。(刑事廳)
107-05-31
於107年5月25日及同年月31日分別將擬具之刑事裁判精簡原則、範例與美、日、德國裁判書譯本共7篇資料上傳司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各法院參考。(刑事廳)
107-06-15
於107年6月15日以院台廳刑二字第1070016922號函指定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方法院辦理「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請試辦法院於旨揭期間內成立「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小組」,指定庭長或資深法官擔任召集人,邀請有意願之法官,就個人承辦之案件,參考檢附之簡化、通俗化原則及範例製作裁判書類,並定期舉辦相關心得交流、相互觀摩或演講等活動,以提升其他法官共同參與之意願。除被指定法院外,其他地方法院如有試辦意願,亦得函請司法院核備後參加試辦。(刑事廳)
107-08-27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刑事廳議題會議」,針對「本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委員就簡化及通俗化刑事裁判書之審查意見」、「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所改寫之第二審簡化及通俗化刑事裁判書版本」,與「是否有必要於法官製作刑事裁判書之文采系統中,新增裁判書用語辭典資料庫查詢功能」進行討論,並於會議中提出「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試辦第1個月各試辦法院所回報之資料予主席及委員知悉。(刑事廳)
107-09-19
依上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刑事廳議題會議」結論意旨辦理:
①檢送上開會議結論、本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委員之審查意見與受審查之刑事裁判書10篇予法官學院及司法官學院,作為教學、研究之參考。
②檢送第二審法官改寫之刑事簡化暨通俗化裁判書範例2篇予最高法院表示意見。
③函請指定試辦「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之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方法院,擇定該院未辦理上開方案之刑事審判股作為對照組,一併進行裁判書意見調查,此外本院並修正意見調查表內容,於該表中增列裁判書性質、裁判結果與判刑輕重等提問,細緻化問卷內容,提供試辦法院使用。(刑事廳)
107-11-06
最高法院於107年10月19日以台文字第1070000853號函復本院,就本院函送之第二審法官改寫刑事簡化暨通俗化裁判書範例2篇乙案,最高法院並無增刪修改意見,本院遂於107年11月6日以院台廳刑二字第1070028823號函將該2篇裁判書範例函送各法院參酌,並上傳本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庭長、法官隨時查閱。(刑事廳)
108-02-26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6次會議,針對107年6月至12月間於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院試辦之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進行成效報告說明,請該四法院遴派代表於會議中分享該院製作簡化通俗化裁判書的心得與建議,並對於刑事裁判書允宜以分點分段下標題之方式撰寫達成高度共識,以使當事人能更理解裁判書之內容,提昇人民對司法之信賴。(刑事廳)
108-05-07
彙整完成「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政策推動前後,各法院使用艱澀用語之差異情形,俾提交「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刑事廳)
108-05-23
簽奉核可「試辦方案推動前後之艱澀字詞使用概況」、第一至三審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各3篇,並於副院長核可後檢送司法行政廳,俾作為「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資料。(刑事廳)
106-06-02
召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1次會議,討論裁判書中所引用證據、建議改用字詞、交通裁決事件之教示條款等。(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6-07-21
召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2次會議,討論通俗化用語與判決簡化要領等,並就改寫範例進行討論。(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6-11-16
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3次會議,討論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原則、行政訴訟第一審判決簡化格式等及參考範例初稿4篇,並於會中達成共識。(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1-08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議題會議」,就行政訴訟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之策略及方法進行討論,針對如何落實相關政策並提升法官對於裁判書簡化與通俗化之意願,於會中充分交換意見。(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4-03
函請各高等行政法院及智慧財產法院,就行政訴訟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表示意見,並將相關資料送各地方法院參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6-04
邀請擇定試辦之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的庭長法官,召開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原則說明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6-28
函送「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並指定臺北、臺中、高雄3所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臺北、新北、臺中及臺南4所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於107年7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依推動方案內容進行試辦。(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9-04
函請試辦法院分別就「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原則」、「簡化格式」及「參考範例」之內容提出建議意見。(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10-01
召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4次會議,討論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原則、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簡化原則及格式、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以及高等行政法院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卷證分離要點(草案),並於會中達成共識。(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11-05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議題第2次會議」,針對「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格式」、「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進行廣泛深入研議,並於會中提出「高等行政法院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卷證分離要點」,充分討論交換意見。依會議結論就「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格式」及「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全盤檢視,確認各該內容符合判決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後,於107年12月4日送請最高行政法院表示意見,並經其以107年12月28日院獻文字第1070100257號函復相關建議在案。(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8-02-03
召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5次會議,邀請臺北、臺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及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方法院8所試辦法院,就「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進行試辦成效報告,除針對試辦法院所提相關建議之可行性進行討論外,並探討前述推動方案是否續行試辦或擴大試辦之可行性。(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8-02-27
將研議通過之「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格式」及「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6則)上傳於本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庭長、法官隨時查閱。(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8-06-06
修正「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及新增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例稿,配合108年5月3日「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總結會議會前會」結論,修正「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另新增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例稿,並於本院內網─審判資訊─行政訴訟裁判簡化通俗化專區更新,以利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參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3-05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少年及家事廳議題會議」
討論家事裁判書類簡化原則及推動方案,以及改寫之家事簡化裁判書範例5篇(少年及家事廳)。
107-04-16召開「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實務經驗分享說明會」
溝通及分享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經驗(少年及家事廳)。
107-06-22
訂定「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推動家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試辦方案」,並指定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自107年7月1日起至12月底止試辦(少年及家事廳)。
107-10-9
檢送改寫之家事簡化暨通俗化之第二審裁判書範例4篇予最高法院、高院及各高分院表示意見 (少年及家事廳)。
107-12-24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少年及家事廳議題」第二次會議,討論家事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情形、改寫之二審家事簡化及通俗化裁判書範例4篇,另由法官、律師改寫之二審判決,徵詢與會專家學者之意見,策進推動措施。 (少年及家事廳)。
108-02-14
召開「推動家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試辦方案成效評估」會議,凝聚共識,供後續研議推動策略參考。 (少年及家事廳)
108-5-3
簽奉核可「試辦方案推動前後之艱澀字詞使用概況」,及第三審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作為將來「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資料 (少年及家事廳)。
106-07-24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第1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6-08-30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第2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7-03-20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確認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內容第1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7-05-18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確認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內容第2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8-01-08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研商推動終審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會議」。(司法行政廳)
108-05-03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總結會議會前會」。(司法行政廳)
108-07-15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第3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決議序號:35-5-3
timer_off自行追蹤
?
主辦機關:司法院
timer_off自行追蹤
?
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民事廳、 刑事廳、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少年及家事廳、 司法行政廳
協辦機關: 無
具體工作條件之改善:
決議內容
(三)簡化書類。
問題與背景
民事廳:民眾為裁判書之閱讀者,且裁判書為司法與社會溝通之媒介,為達良好之溝通與互助,應推動落實裁判書白話、簡化運動,此為全民共識。(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第三次會議資料)
刑事廳:減輕法官工作負擔。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為使人民容易理解裁判內容,增進對司法之信賴,並適當減輕法官製作書類之負擔,提升裁判品質。
少年及家事廳:部分裁判書用語過於艱澀、難懂,民眾無法順利閱讀,難以理解,而難以對司法產生信賴。且裁判書之製作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對於法官造成很大之負擔。
評估與對策
民事廳: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會議研議。
刑事廳:
司法院已成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將持續召開會議,以研議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一、為進一步推動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司法院於106年4月成立「行政訴訟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專案推動小組」,並於107年1月8日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議題」會議。
二、開發並運用「行政訴訟爭點整理系統」,結合行政訴訟裁 判書簡化架構,簡化裁判書之記載。同時,製作判決簡化格式及參考範例,以減輕法官製作裁判書之負擔,促進司法效率。
三、研擬「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格式」、「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通常訴訟程序第一審格式)」及「行政訴訟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4篇,擇定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於107年7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期間,試辦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另於107年6月4日召開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原則說明會。
四、研擬「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格式」及「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6則)上傳於本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
少年及家事廳:配合司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委員會」,成立「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小組」,推動相關業務。
司法行政廳:
一、司法院業已組成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並已於106年7月24日、8月30日、108年7月15日召開3次共同議題會議。
二、另於院內網站建置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推動專區,適時公布本委員會各項進程及決議結論,並供法官提供意見,成立一個雙向溝通的管道。
三、為使學習、候補、試署法官書寫簡化、通俗化之裁判有其正當性,請司法院人事處研議將本會通過之相關決議,落實於書類審查相關規定中,頒訂書類審查標準。
預估期程
近期(半年內)
民事廳:106年10月12日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1次會議。
少年及家事廳:成立「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小組」,於106年召開3次會議,研議簡化、通俗化之家事裁判參考範例、例稿及通俗化法律專有名詞對照表,便利民眾查詢理解。
短期(一年內)
民事廳:預計於107年7月9日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2次會議。
少年及家事廳:配合司法院成立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委員會」推動相關業務。
中期(一到二年內)
民事廳:將定期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會議」,並視情形適時召開「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初稿研究小組會議」。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依行政訴訟裁判書簡化及通俗化推動策略及方法進行。
司法行政廳:預計於108年上半年依據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決議完成各類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並編印書籍供法官參考,以推廣裁判書類通俗化及簡化之政策。
長期(二年以上)
刑事廳:將持續召開會議,以研議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
相關資料
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 http://regie.judicial.gov.tw/jud3/02_Refereex/index.html
進度回報
106-02
成立「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初稿研究小組」,自同年5月2日起迄107年4月13日止,計召開7次會議。(民事廳)
106-09-19
檢送「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含運用參考)及「民事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4篇,請各法院提供意見。(民事廳)
106-10-12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1次會議,討論各法院就「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含運用參考)」及「民事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4篇」所提供之意見。。(民事廳)
106-11-13
將上開簡化原則及參考範例,提送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提供修正意見。(民事廳)
107-01-22
提供「關於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主文記載方式與判決書主文中數字寫法等問題之研議」資料,提送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討論。(民事廳)
107-04-03
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以院台廳司一字第1070009401號函檢送相關例稿予各法院提供修正意見,並請各法院支持及協力推動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民事廳)
107-06-01
完成民事第一審裁判書簡化原則、範例及日本裁判書翻譯資料等,將建置於司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各法院參考。(民事廳)
107-07-09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2次會議。(民事廳)
107-07-19
召開「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方案說明會」。(民事廳)
107-09-07
委託法官學院舉辦「民事訴訟法有關裁判書簡化規定研討會。(民事廳)
107-10-23
檢送民事簡化暨通俗化之第二審裁判書範例3篇予各級法院參考。(民事廳)
108-01-23
依108年1月8日「研商推動終審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會議」之會議結論,修正「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民事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5篇及民事第二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3篇,俾利各法院參考。(民事廳)
108-02-13
召開「檢討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方案試辦成效」研商會議,以瞭解試辦法院於試辦期間之辦理情形及所遭遇問題,並研議改善方式。(民事廳)
108-02-15
檢送民事簡化暨通俗化之第三審裁判書範例3篇予最高法院,請就妥適性惠示卓見後,於同年3月25日檢送予司法行政廳,俾利提交「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民事廳)
108-05-24
簽奉核可「試辦方案推動前後之艱澀字詞使用概況」、第一至三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各3篇,及修正「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並於副院長核可後檢送司法行政廳,俾利作為「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資料。(民事廳)
106-04-28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1次會議,就刑事裁判書通俗化與簡化的基本方針進行研議。(刑事廳)
106-06-30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2次會議,於會議中就通俗化刑事裁判書例稿5篇、白話版刑事判決書5篇進行討論,並於會議後就判決書的書寫格式宜分點、分項,適度地加以標題等達成共識。(刑事廳)
106-07-21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3次會議,委員均認可刑事通俗化例稿的修正詞彙一覽表、刑事判決書類常用的通俗化用語對法官撰寫通俗化刑事判決書有其正面參考價值,另司法院於會議中提出9篇風格不同的通俗化判書作為會議資料,其中含一組兼有通俗版與原版之對照組,供委員進行比對、討論。(刑事廳)
106-10-06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4次會議,討論3組原版與簡化、通俗版裁判書對照之成果,並針對如何協助法官克服撰寫刑事裁判書使用閩南語用字之困擾、美日德簡化裁判書格式能否作為我國裁判書簡化借鏡等議題,徵詢與會學者專家意見,獲致豐碩共識。(刑事廳)
106-11-06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刑事廳議題會議」,就刑事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之策略及方法進行討論,針對如何落實相關政策並提升法官對於裁判書簡化與通俗化之意願,於會中充分交換意見。(刑事廳)
107-01-19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5次會議,於會議前司法院請審、檢及素人委員嘗試以多方觀點出發,改寫為簡化暨通俗化判決,並提交會議討論。此外並針對如何有效鼓勵法官製作通俗化或簡化判決,進行研議。(刑事廳)
107-05-31
於107年5月25日及同年月31日分別將擬具之刑事裁判精簡原則、範例與美、日、德國裁判書譯本共7篇資料上傳司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各法院參考。(刑事廳)
107-06-15
於107年6月15日以院台廳刑二字第1070016922號函指定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方法院辦理「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請試辦法院於旨揭期間內成立「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小組」,指定庭長或資深法官擔任召集人,邀請有意願之法官,就個人承辦之案件,參考檢附之簡化、通俗化原則及範例製作裁判書類,並定期舉辦相關心得交流、相互觀摩或演講等活動,以提升其他法官共同參與之意願。除被指定法院外,其他地方法院如有試辦意願,亦得函請司法院核備後參加試辦。(刑事廳)
107-08-27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刑事廳議題會議」,針對「本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委員就簡化及通俗化刑事裁判書之審查意見」、「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所改寫之第二審簡化及通俗化刑事裁判書版本」,與「是否有必要於法官製作刑事裁判書之文采系統中,新增裁判書用語辭典資料庫查詢功能」進行討論,並於會議中提出「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試辦第1個月各試辦法院所回報之資料予主席及委員知悉。(刑事廳)
107-09-19
依上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刑事廳議題會議」結論意旨辦理:
①檢送上開會議結論、本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委員之審查意見與受審查之刑事裁判書10篇予法官學院及司法官學院,作為教學、研究之參考。
②檢送第二審法官改寫之刑事簡化暨通俗化裁判書範例2篇予最高法院表示意見。
③函請指定試辦「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之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方法院,擇定該院未辦理上開方案之刑事審判股作為對照組,一併進行裁判書意見調查,此外本院並修正意見調查表內容,於該表中增列裁判書性質、裁判結果與判刑輕重等提問,細緻化問卷內容,提供試辦法院使用。(刑事廳)
107-11-06
最高法院於107年10月19日以台文字第1070000853號函復本院,就本院函送之第二審法官改寫刑事簡化暨通俗化裁判書範例2篇乙案,最高法院並無增刪修改意見,本院遂於107年11月6日以院台廳刑二字第1070028823號函將該2篇裁判書範例函送各法院參酌,並上傳本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庭長、法官隨時查閱。(刑事廳)
108-02-26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6次會議,針對107年6月至12月間於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院試辦之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進行成效報告說明,請該四法院遴派代表於會議中分享該院製作簡化通俗化裁判書的心得與建議,並對於刑事裁判書允宜以分點分段下標題之方式撰寫達成高度共識,以使當事人能更理解裁判書之內容,提昇人民對司法之信賴。(刑事廳)
108-05-07
彙整完成「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政策推動前後,各法院使用艱澀用語之差異情形,俾提交「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刑事廳)
108-05-23
簽奉核可「試辦方案推動前後之艱澀字詞使用概況」、第一至三審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各3篇,並於副院長核可後檢送司法行政廳,俾作為「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通議題會議討論資料。(刑事廳)
106-06-02
召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1次會議,討論裁判書中所引用證據、建議改用字詞、交通裁決事件之教示條款等。(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6-07-21
召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2次會議,討論通俗化用語與判決簡化要領等,並就改寫範例進行討論。(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6-11-16
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3次會議,討論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原則、行政訴訟第一審判決簡化格式等及參考範例初稿4篇,並於會中達成共識。(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1-08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議題會議」,就行政訴訟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之策略及方法進行討論,針對如何落實相關政策並提升法官對於裁判書簡化與通俗化之意願,於會中充分交換意見。(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4-03
函請各高等行政法院及智慧財產法院,就行政訴訟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表示意見,並將相關資料送各地方法院參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6-04
邀請擇定試辦之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的庭長法官,召開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原則說明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6-28
函送「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並指定臺北、臺中、高雄3所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臺北、新北、臺中及臺南4所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於107年7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依推動方案內容進行試辦。(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9-04
函請試辦法院分別就「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原則」、「簡化格式」及「參考範例」之內容提出建議意見。(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10-01
召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4次會議,討論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原則、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簡化原則及格式、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以及高等行政法院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卷證分離要點(草案),並於會中達成共識。(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11-05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議題第2次會議」,針對「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格式」、「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進行廣泛深入研議,並於會中提出「高等行政法院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卷證分離要點」,充分討論交換意見。依會議結論就「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格式」及「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全盤檢視,確認各該內容符合判決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後,於107年12月4日送請最高行政法院表示意見,並經其以107年12月28日院獻文字第1070100257號函復相關建議在案。(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8-02-03
召開「研商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第5次會議,邀請臺北、臺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及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方法院8所試辦法院,就「高等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進行試辦成效報告,除針對試辦法院所提相關建議之可行性進行討論外,並探討前述推動方案是否續行試辦或擴大試辦之可行性。(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8-02-27
將研議通過之「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格式」及「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6則)上傳於本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庭長、法官隨時查閱。(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8-06-06
修正「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及新增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例稿,配合108年5月3日「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總結會議會前會」結論,修正「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另新增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審判決簡化例稿,並於本院內網─審判資訊─行政訴訟裁判簡化通俗化專區更新,以利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參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107-03-05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少年及家事廳議題會議」
討論家事裁判書類簡化原則及推動方案,以及改寫之家事簡化裁判書範例5篇(少年及家事廳)。
107-04-16召開「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實務經驗分享說明會」
溝通及分享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經驗(少年及家事廳)。
107-06-22
訂定「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推動家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試辦方案」,並指定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自107年7月1日起至12月底止試辦(少年及家事廳)。
107-10-9
檢送改寫之家事簡化暨通俗化之第二審裁判書範例4篇予最高法院、高院及各高分院表示意見 (少年及家事廳)。
107-12-24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少年及家事廳議題」第二次會議,討論家事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情形、改寫之二審家事簡化及通俗化裁判書範例4篇,另由法官、律師改寫之二審判決,徵詢與會專家學者之意見,策進推動措施。 (少年及家事廳)。
108-02-14
召開「推動家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試辦方案成效評估」會議,凝聚共識,供後續研議推動策略參考。 (少年及家事廳)。
106-07-24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第1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6-08-30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第2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7-03-20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確認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內容第1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7-05-18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確認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內容第2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8-01-08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研商推動終審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會議」。(司法行政廳)
108-05-03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總結會議會前會」。(司法行政廳)
108-07-15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第3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決議序號: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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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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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民事廳、 刑事廳、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少年及家事廳、 司法行政廳
協辦機關: 無
具體工作條件之改善:
決議內容
(三)簡化書類。
問題與背景
民事廳:民眾為裁判書之閱讀者,且裁判書為司法與社會溝通之媒介,為達良好之溝通與互助,應推動落實裁判書白話、簡化運動,此為全民共識。(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四分組第三次會議資料)
刑事廳:減輕法官工作負擔。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為使人民容易理解裁判內容,增進對司法之信賴,並適當減輕法官製作書類之負擔,提升裁判品質。
少年及家事廳:部分裁判書用語過於艱澀、難懂,民眾無法順利閱讀,難以理解,而難以對司法產生信賴。且裁判書之製作需要花費大量時間,對於法官造成很大之負擔。
評估與對策
民事廳: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會議研議。
刑事廳:
司法院已成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將持續召開會議,以研議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一、為進一步推動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司法院於106年4月成立「行政訴訟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專案推動小組」,並於107年1月8日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議題」會議。
二、開發並運用「行政訴訟爭點整理系統」,結合行政訴訟裁 判書簡化架構,簡化裁判書之記載。同時,製作判決簡化格式及參考範例,以減輕法官製作裁判書之負擔,促進司法效率。
三、研擬「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格式」、「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通常訴訟程序第一審格式)」及「行政訴訟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4篇,擇定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於107年7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期間,試辦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另於107年6月4日召開行政訴訟裁判簡化及通俗化原則說明會。
四、研擬「行政訴訟判決簡化原則」、「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簡化例稿及格式」、「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參考範例」及「高等行政法院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辦理行政訴訟事件卷證分離要點」等。
少年及家事廳:配合司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委員會」,成立「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小組」,推動相關業務。
司法行政廳:
一、司法院業已組成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並已於106年7月24日、8月30日召開2次共同議題會議。
二、另於院內網站建置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推動專區,適時公布本委員會各項進程及決議結論,並供法官提供意見,成立一個雙向溝通的管道。
三、為使學習、候補、試署法官書寫簡化、通俗化之裁判有其正當性,請司法院人事處研議將本會通過之相關決議,落實於書類審查相關規定中,頒訂書類審查標準。

預估期程
近期(半年)
民事廳:106年10月12日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1次會議。
少年及家事廳:成立「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小組」,於106年召開3次會議,研議簡化、通俗化之家事裁判參考範例、例稿及通俗化法律專有名詞對照表,便利民眾查詢理解。
短期(一年內)
民事廳:預計於107年7月9日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2次會議。
少年及家事廳:配合司法院成立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推動委員會」推動相關業務
中期(一到二年內)
民事廳:將定期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會議」,並視情形適時召開「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初稿研究小組會議」。
刑事廳:將訂期繼續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會議。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依行政訴訟裁判書簡化及通俗化推動策略及方法進行。
司法行政廳:預計於108年上半年依據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決議完成各類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並編印書籍供法官參考,以推廣裁判書類通俗化及簡化之政策。
相關資料
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 http://regie.judicial.gov.tw/jud3/02_Refereex/index.html
進度回報
106-02
成立「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範例初稿研究小組」,自同年5月2日起迄107年4月13日止,計召開7次會議。(民事廳)
106-09-19
檢送「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含運用參考)及「民事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4篇,請各法院提供意見。(民事廳)
106-10-12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1次會議,討論各法院就「民事裁判書類格式簡化原則(含運用參考)」及「民事第一審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參考範例4篇」所提供之意見。。(民事廳)
106-11-13
將上開簡化原則及參考範例,提送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提供修正意見。(民事廳)
107-01-22
提供「關於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主文記載方式與判決書主文中數字寫法等問題之研議」資料,提送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討論。(民事廳)
107-04-03
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以院台廳司一字第1070009401號函檢送相關例稿予各法院提供修正意見,並請各法院支持及協力推動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民事廳)
107-06-01
完成民事第一審裁判書簡化原則、範例及日本裁判書翻譯資料等,將建置於司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各法院參考。(民事廳)
107-07-09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民事廳議題」第2次會議。(民事廳)
107-07-19
召開「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方案說明會」。(民事廳)
107-09-07
委託法官學院舉辦「民事訴訟法有關裁判書簡化規定研討會。(民事廳)
107-10-23
檢送民事簡化暨通俗化之第二審裁判書範例3篇予各級法院參考。(民事廳)
106-04-28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1次會議,就刑事裁判書通俗化與簡化的基本方針進行研議。(刑事廳)
106-06-30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2次會議,於會議中就通俗化刑事裁判書例稿5篇、白話版刑事判決書5篇進行討論,並於會議後就判決書的書寫格式宜分點、分項,適度地加以標題等達成共識。(刑事廳)
106-07-21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3次會議,委員均認可刑事通俗化例稿的修正詞彙一覽表、刑事判決書類常用的通俗化用語對法官撰寫通俗化刑事判決書有其正面參考價值,另司法院於會議中提出9篇風格不同的通俗化判書作為會議資料,其中含一組兼有通俗版與原版之對照組,供委員進行比對、討論。(刑事廳)
106-10-06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4次會議,討論3組原版與簡化、通俗版裁判書對照之成果,並針對如何協助法官克服撰寫刑事裁判書使用閩南語用字之困擾、美日德簡化裁判書格式能否作為我國裁判書簡化借鏡等議題,徵詢與會學者專家意見,獲致豐碩共識。(刑事廳)
106-11-06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刑事廳議題會議」,就刑事裁判書簡化暨通俗化之策略及方法進行討論,針對如何落實相關政策並提升法官對於裁判書簡化與通俗化之意願,於會中充分交換意見。(刑事廳)
107-01-19
召開「刑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研議委員會」第5次會議,於會議前司法院請審、檢及素人委員嘗試以多方觀點出發,改寫為簡化暨通俗化判決,並提交會議討論。此外並針對如何有效鼓勵法官製作通俗化或簡化判決,進行研議。(刑事廳)
107-05-31
於107年5月25日及同年月31日分別將擬具之刑事裁判精簡原則、範例與美、日、德國裁判書譯本共7篇資料上傳司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各法院參考。(刑事廳)
107-06-15
於107年6月15日以院台廳刑二字第1070016922號函指定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方法院辦理「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請試辦法院於旨揭期間內成立「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小組」,指定庭長或資深法官擔任召集人,邀請有意願之法官,就個人承辦之案件,參考檢附之簡化、通俗化原則及範例製作裁判書類,並定期舉辦相關心得交流、相互觀摩或演講等活動,以提升其他法官共同參與之意願。除被指定法院外,其他地方法院如有試辦意願,亦得函請司法院核備後參加試辦。(刑事廳)
107-08-27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刑事廳議題會議」,針對「本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委員就簡化及通俗化刑事裁判書之審查意見」、「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所改寫之第二審簡化及通俗化刑事裁判書版本」,與「是否有必要於法官製作刑事裁判書之文采系統中,新增裁判書用語辭典資料庫查詢功能」進行討論,並於會議中提出「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試辦第1個月各試辦法院所回報之資料予主席及委員知悉。(刑事廳)
107-09-19
依上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刑事廳議題會議」結論意旨辦理:
①檢送上開會議結論、本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委員之審查意見與受審查之刑事裁判書10篇予法官學院及司法官學院,作為教學、研究之參考。
②檢送第二審法官改寫之刑事簡化暨通俗化裁判書範例2篇予最高法院表示意見。
③函請指定試辦「地方法院刑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方案」之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地方法院,擇定該院未辦理上開方案之刑事審判股作為對照組,一併進行裁判書意見調查,此外本院並修正意見調查表內容,於該表中增列裁判書性質、裁判結果與判刑輕重等提問,細緻化問卷內容,提供試辦法院使用。(刑事廳)
107-11-06
最高法院於107年10月19日以台文字第1070000853號函復本院,就本院函送之第二審法官改寫刑事簡化暨通俗化裁判書範例2篇乙案,最高法院並無增刪修改意見,本院遂於107年11月6日以院台廳刑二字第1070028823號函將該2篇裁判書範例函送各法院參酌,並上傳本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專區」,俾供庭長、法官隨時查閱。(刑事廳)
107-03-05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少年及家事廳議題會議」
討論家事裁判書類簡化原則及推動方案,以及改寫之家事簡化裁判書範例5篇(少年及家事廳)。
107-04-16召開「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實務經驗分享說明會」
溝通及分享家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經驗(少年及家事廳)。
107-06-22
訂定「地方(少年及家事)法院推動家事裁判簡化及通俗化試辦方案」,並指定臺灣臺北、新北、臺中、臺南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自107年7月1日起至12月底止試辦(少年及家事廳)。
107-10-9
檢送改寫之家事簡化暨通俗化之第二審裁判書範例4篇予最高法院、高院及各高分院表示意見 (少年及家事廳)。
107-12-24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少年及家事廳議題」第二次會議,討論家事裁判書類簡化及通俗化推動情形、改寫之二審家事簡化及通俗化裁判書範例4篇,另由法官、律師改寫之二審判決,徵詢與會專家學者之意見,策進推動措施。 (少年及家事廳)。
106-07-24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第1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6-08-30
召開「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推動委員會共同議題」第2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7-03-20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確認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內容第1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7-05-18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確認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原則與範例內容第2次會議」。(司法行政廳)
108-01-08
蔡副院長烱燉主持「研商推動終審法院裁判書類簡化暨通俗化會議」。(司法行政廳)
決議序號: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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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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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民事廳、 刑事廳、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少年及家事廳、 司法行政廳
協辦機關: 無
具體工作條件之改善:
決議內容
(三)簡化書類。
問題與背景
評估與對策
預估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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