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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分組: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

1-1. 保護犯罪被害人

決議序號: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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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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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國教署(學務科)
協辦機關: 法務部、原民會
決議內容
六、中央與地方教育主管單位將修復式正義列為重要教育政策: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定期委託或補助合適之學術單位進行實證研究資料以及計畫評估,因應我國國情與文化,推動適合臺灣的校園修復式正義應用:
(四)提供第一線教師與教育行政人員分層分級訓練,每年至少以培訓全國教師人數5%為目標,同時納入相關獎勵與考核標準。輔以持續性個案研討、督導制度與全國性研討會,使第一線人員能繼續成長。
問題與背景
司改會第1分組本諸人本精神及善意溝通原則,落實尊重多元文化之精神,協助當事人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以建設和諧社會、降低犯罪為目的,在尋求真相、尊重、撫慰、負責與復原中實現正義。
評估與對策
本部不認同決議並提相應對策:
一、 修復式正義觀念應普及教育人員,因此辦理全國教師具備修復式正義知能,每年並以培訓全國教師人數5%之目標,實有窒礙難行之處。有關在職教師進修事宜、調訓之掌握與考核,在目前的預算規模與配合行政減量政策下,僅能先就前開會議所列學務人員,先行試辦再評估其成效。
二、 教育部國教署業於107年5月8日邀集專家學者、提案委員及相關單位,召開推動校園修復式正義研商會議,會中決議:後續校園修復式正義教師培訓研習,納入人權教育、友善校園及學務輔導工作等計畫,研議以多元方式推廣辦理;每年持續辦理「提升教師人權法治知能研習」、「輔導與管教知能研習」、「學務主任工作會議」、「學生事務輔導團工作坊」等活動,納入修復式正義理論與實務之相關課程,強化學務行政人員、導師及教師的修復式正義知能。
三、 教育部國教署配合十二年國教之課綱與課程發展,即人權教育採「議題融入」模式適切納入各學習領域與各學科之學習,並將「修復式正義」作為重要發展議題,透過「高級中等學校人權教育資源中心」、「高級中等學校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與「國民中小學社會領域輔導群」、「國民中小學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辦理種籽教師/輔導員培訓、教師增能研習、教案教材編寫及甄選、分區教師社群及交流活動、網站及資料庫架設等工作事項,藉以強化教師的修復式正義知能,並發展修復式正義之教學策略與方法。教師增能研習採納如分組討論、工作坊或小團體等多元模式,著重情意與技能層面之訓練,以達傳遞人本精神與協助學生培養核心素養之效。
四、 預計自109學年度起,辦理「橄欖枝計畫」校園個案研討會。使第一線教育人能夠瞭解透過和解圈會議,鼓勵當事人進行對話,並有效解決校園衝突問題問題。
預估期程
長期:二年以上。
相關資料
一、 橄欖枝中心計畫簡介: http://www.chsmr.chc.edu.tw/ezfiles/0/1000/attach/71/pta_399_6690925_68822.pdf
二、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 https://hre.pro.edu.tw/
三、 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中程計畫(106-110年) :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0217161130F0B192&s=69A7581E93395E82
四、 教育部「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4F8ED5441E33EA7B&s=9C202FA2C4C7EF4A
五、 教育部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人權小樹」網站: http://hre-tw.blogspot.tw/
六、 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網站: https://center.tnfsh.tn.edu.tw/bin/home.php
進度回報
108-6教育部國教署於108年6月12至14日辦理「學生事務輔導團工作坊中」,邀請陳怡成律師團隊為輔導團成員進行修復式正義理論暨實務培訓,俾利輔導團能有效發揮輔導諮詢功能。
已完成
108-8本部國教署委請國立彰化特教學校於108年8月21日辦理「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特教部分人權性平及親師知能」研習,強化國立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及一般學校特教教師之人權性平及親師知能。參與人數213人,男52人,女161人。
已完成
108-9本部國教署委請委請竹科實中於108年9月16-17日辦理「108年度推動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教案研發工作坊」計72位參加。
已完成
108-10教育部國教署辦理2場次(北區、南區)之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工作會議」,將修復式正義理論與實務納入課程,俾利教師及學務人員進行班級經營及學生輔導與管教工作。
已完成
108-11本部國教署委請委請竹科實中於108年度兒童權利公約研習訂於11月19、20日分北、南兩區辦理,將邀集公私立高中職、特殊學校校長及地方政府代表參加,將透過學校分享推廣CRC經驗並進行兒童權利公約之觀念與學校事務研討。
已完成
108-11本部國教署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108年共辦理1場次年度研討會及3場次分區研討會。
已完成
108-11本部國教署委請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108年度辦理5場相關研習-共25小時151人次。
已完成
108-12教育部國教署辦理「全國訓育組長會議」將修復式正義理論與實務納入課程,俾利教師及學務人員進行班級經營及學生輔導與管教工作。
已完成
108-12本署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於108年11月至12月辦理3場次分區研討會,主題有政治受難者人權、身心障礙者人權、國際移工人權,並辦理2019世界人權日公開授課。
已完成
決議序號: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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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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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無
協辦機關: 法務部、原民會
本諸人本精神及善意溝通原則,落實尊重多元文化之精神,協助當事人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以建設和諧社會、降低犯罪為目的,在尋求真相、尊重、撫慰、負責與復原中實現正義,建議為如下改革及作為
決議內容
中央與地方教育主管單位將修復式正義列為重要教育政策: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定期委託或補助合適之學術單位進行實證研究資料以及計畫評估,因應我國國情與文化,推動適合臺灣的校園修復式正義應用:(四) 提供第一線教師與教育行政人員分層分級訓練,每年至少以培訓全國教師人數 5% 為目標,同時納入相關獎勵與考核標準。輔以持續性個案研討、督導制度與全國性研討會,使第第一線人員能繼續成長。
問題與背景
司改會第1分組本諸人本精神及善意溝通原則,落實尊重多元文化之精神,協助當事人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以建設和諧社會、降低犯罪為目的,在尋求真相、尊重、撫慰、負責與復原中實現正義。
評估與對策
本部不認同決議並提相應對策:
一、 修復式正義觀念應普及教育人員,因此辦理全國教師具備修復式正義知能,每年並以培訓全國教師人數5%之目標,實有窒礙難行之處。有關在職教師進修事宜、調訓之掌握與考核,在目前的預算規模與配合行政減量政策下,僅能先就前開會議所列學務人員,先行試辦再評估其成效。
二、 教育部國教署業於107年5月8日邀集專家學者、提案委員及相關單位,召開推動校園修復式正義研商會議,會中決議:後續校園修復式正義教師培訓研習,納入人權教育、友善校園及學務輔導工作等計畫,研議以多元方式推廣辦理;每年持續辦理「提升教師人權法治知能研習」、「輔導與管教知能研習」、「學務主任工作會議」、「學生事務輔導團工作坊」等活動,納入修復式正義理論與實務之相關課程,強化學務行政人員、導師及教師的修復式正義知能。
三、 教育部國教署配合十二年國教之課綱與課程發展,即人權教育採「議題融入」模式適切納入各學習領域與各學科之學習,並將「修復式正義」作為重要發展議題,透過「高級中等學校人權教育資源中心」、「高級中等學校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與「國民中小學社會領域輔導群」、「國民中小學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辦理種籽教師/輔導員培訓、教師增能研習、教案教材編寫及甄選、分區教師社群及交流活動、網站及資料庫架設等工作事項,藉以強化教師的修復式正義知能,並發展修復式正義之教學策略與方法。教師增能研習採納如分組討論、工作坊或小團體等多元模式,著重情意與技能層面之訓練,以達傳遞人本精神與協助學生培養核心素養之效。
四、 預計自109學年度起,辦理「橄欖枝計畫」校園個案研討會。使第一線教育人能夠瞭解透過和解圈會議,鼓勵當事人進行對話,並有效解決校園衝突問題問題。
預估期程
長期:二年以上。
相關資料
一、 橄欖枝中心計畫簡介: http://www.chsmr.chc.edu.tw/ezfiles/0/1000/attach/71/pta_399_6690925_68822.pdf
二、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 https://hre.pro.edu.tw/
三、 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中程計畫(106-110年) :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0217161130F0B192&s=69A7581E93395E82
四、 教育部「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4F8ED5441E33EA7B&s=9C202FA2C4C7EF4A
五、 教育部人權教育議題輔導群「人權小樹」網站: http://hre-tw.blogspot.tw/
六、 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網站: https://center.tnfsh.tn.edu.tw/bin/home.php
進度回報
107-10教育部國教署辦理二場次「提升教師人權法治知能研習」,邀請陳怡成律師、張桂真律師擔任「修復式正義」課程講座,共計400名來自高級中等學校之學務人員與現場教師參加。
已完成
107-11 中央人權教育輔導群(人權小樹)於107年11月8日、11月9日辦理2場次「校園修復式正義」委員成長活動,邀請鄭若瑟醫師、陳怡成律師擔任講座。
已完成
107-11高級中等人權教育資源中心以「校園修復式正義」為主題,於107年11月6日至11月9日辦理兩場次之「初階種子教師增能工作坊」。
已完成
107-11 高級中等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於107年11月15日「觀護制度與少年事件」、「犯罪學、法律與社會學-法律到底為何存在?」兩場次研習納入「校園修復式正義」主題。
已完成
107-12高級中等人權教育資源中心成立「修復式正義教材研發小組」,於107年12月12日辦理「世界人權日修復式正義跨領域教案發表工作坊」,邀集各學科中心薦派種子教師與會;全國共有來自32所高中、跨領域跨學科之教師出席。
已完成
108-3中央人權教育輔導群(人權小樹)於108年3月29日、4月12日辦理「校園修復式正義」議題工作坊。
已完成
108-6 教育部國教署於108年6月12至14日辦理「學生事務輔導團工作坊中」,邀請陳怡成律師團隊為輔導團成員進行修復式正義理論暨實務培訓,俾利輔導團能有效發揮輔導諮詢功能。
已完成
108-10預計辦理2場次(北區、南區)之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知能研習」,將修復式正義理論與實務納入課程,俾利教師及學務人員進行班級經營及學生輔導與管教工作。
進行中
決議序號: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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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無
協辦機關: 法務部、原民會
本諸人本精神及善意溝通原則,落實尊重多元文化之精神,協助當事人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以建設和諧社會、降低犯罪為目的,在尋求真相、尊重、撫慰、負責與復原中實現正義,建議為如下改革及作為
決議內容
中央與地方教育主管單位將修復式正義列為重要教育政策: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定期委託或補助合適之學術單位進行實證研究資料以及計畫評估,因應我國國情與文化,推動適合臺灣的校園修復式正義應用:(四) 提供第一線教師與教育行政人員分層分級訓練,每年至少以培訓全國教師人數 5% 為目標,同時納入相關獎勵與考核標準。輔以持續性個案研討、督導制度與全國性研討會,使第第一線人員能繼續成長。
問題與背景
司改會第1分組本諸人本精神及善意溝通原則,落實尊重多元文化之精神,協助當事人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以建設和諧社會、降低犯罪為目的,在尋求真相、尊重、撫慰、負責與復原中實現正義。
評估與對策
本部不認同決議並提相應對策:
一、教育部每年度均辦理「提升教師人權法治、公民教育、服務學習、品德教育知能研習會議」,參加對象為導師、或學務主任、訓育組長、生輔組長等教育行政人員(每年辦理南區、北區兩場次,合計400人與會)。預計在107學年度納入校園修復式正義之初階課程、108學年度納入校園修復式正義之進階課程。
二、修復式正義觀念應普及教育人員,因此辦理全國教師具備修復式正義知能,每年並以培訓全國教師人數5%之目標,實有窒礙難行之處。有關在職教師進修事宜、調訓之掌握與考核,在目前的預算規模與配合行政減量政策下,僅能先就前開會議所列學務人員,先行試辦再評估其成效。
三、預計自109學年度起,辦理「橄欖枝計畫」校園個案研討會。使第一線教育人能夠瞭解透過和解圈會議,鼓勵當事人進行對話,並有效解決校園衝突問題問題。
四、另本部國教署業於107年5月8日邀集專家學者、提案委員及相關單位,召開推動校園式修復式正義研商會議,會中決議:後續校園修復式正義教師培訓研習,納入人權教育、友善校園及學務輔導工作等計畫,研議以多元方式推廣辦理。
五、本部國教署每年度固定辦理「提升教師人權法治知能研習」,邀請陳怡成律師等校園修復式正義專家擔任課程講座,共計400名來自高級中等學校之學務人員與現場教師參加。
預估期程
長期:二年以上。
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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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序號: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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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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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無
協辦機關: 法務部、原民會
本諸人本精神及善意溝通原則,落實尊重多元文化之精神,協助當事人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以建設和諧社會、降低犯罪為目的,在尋求真相、尊重、撫慰、負責與復原中實現正義,建議為如下改革及作為
決議內容
中央與地方教育主管單位將修復式正義列為重要教育政策: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教育部定期委託或補助合適之學術單位進行實證研究資料以及計畫評估,因應我國國情與文化,推動適合臺灣的校園修復式正義應用:(四) 提供第一線教師與教育行政人員分層分級訓練,每年至少以培訓全國教師人數 5% 為目標,同時納入相關獎勵與考核標準。輔以持續性個案研討、督導制度與全國性研討會,使第第一線人員能繼續成長。
問題與背景
司改會第1分組本諸人本精神及善意溝通原則,落實尊重多元文化之精神,協助當事人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的關係,以建設和諧社會、降低犯罪為目的,在尋求真相、尊重、撫慰、負責與復原中實現正義。
評估與對策
本部不認同決議並提相應對策:
一、教育部每年度均辦理「提升教師人權法治、公民教育、服務學習、品德教育知能研習會議」,參加對象為導師、或學務主任、訓育組長、生輔組長等教育行政人員(每年辦理南區、北區兩場次,合計400人與會),可規劃融入校園修復式正義(橄欖枝計畫)相關課程。
二、 修復式正義觀念應普及教育人員,因此辦理全國教師具備修復式正義知能,每年並以培訓全國教師人數5%之目標,實有窒礙難行之處。有關在職教師進修事宜、調訓之掌握與考核,在目前的預算規模與配合行政減量政策下,僅能先就前開會議所列學務人員,先行試辦再評估其成效。
三、 預計自109學年度起,辦理「橄欖枝計畫」校園個案研討會。使第一線教育人能夠瞭解透過和解圈會議,鼓勵當事人進行對話,並有效解決校園衝突問題問題。
四、另本部國教署預於107年5月8日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召開推動校園式修復式正義研商會議,以強化相關決議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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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二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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