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刑事廳
協辦機關: 法務部
定讞後救濟制度不冤枉任何人是司法正義無可放棄的天職,為減少冤案,保障人權,應強化司法於有罪確定後救濟無辜之功能,完善刑事案件確定後之救濟制度:四、為增加冤案救濟之管道,使遭誤判之無辜者有獲得重啟審判之機會,建請政府研議建置獨立行使職權之「刑事確定案件檢視機制」(例如英國、挪威之獨立機制,即刑事確定案件檢視制度),專司有罪確定案件之調查,為無辜者聲請或促使開啟再審。
決議內容
四、為增加冤案救濟之管道,使遭誤判之無辜者有獲得重啟審判之機會,建請政府研議建置獨立行使職權之「刑事確定案件檢視機制」(例如英國、挪威之獨立機制,即刑事確定案件檢視制度),專司有罪確定案件之調查,為無辜者聲請或促使開啟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