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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分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

5-1. 獄政制度改革

決議序號: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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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法務部【矯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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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法務部【矯正署】/綜合規劃組、矯正醫療組
協辦機關: 考選部 註:以法務部【矯正署】名義邀請相關院、部會與會
三、監所人員專業化要求:
決議內容
(一)監所人員的考試、任用升遷應予改革,增加在職專業訓練,加強輔導能力、法律知識及人權觀念。增置臨床心理師及社工師等專業人員。
問題與背景
一、現行考試專業科目已沿用20年,矯正機關近幾年組織架構及管教氛圍已有所變革及轉變,爰實應與時俱進。
二、矯正機關收容人存在諸多心理相關問題,如長刑期收容人情緒困擾、精神疾病收容人照護、毒品犯毒癮戒治處遇、家暴犯輔導處遇、性侵犯身心治療處遇、收容人憂鬱及自殺防治等問題,矯正署所屬監獄及戒治所現有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員僅81名,以106年在監收容人62564人比例而言,專業人員與收容人之比例為1:772,專業人力嚴重不足。
評估與對策
一、針對矯正機關實務層面進行考試專業科目修正之研擬。
二、矯正署業於104年3月31日以法人字第10408508180號函陳報行政院,有關「專業人力」部分,規劃矯正機關專業人力與受刑人之人力比為1:300,以矯正機關核定容額56,877人(至106年11月底)為基礎,各矯正機關依前開比例計需臨床心理師及社會工作師(員)各190名,合計380名。106年3月22日行政院「研商法務部提獄政革新專案報告會議」結論:「有關心理師、社工師等人力,請人事行政總處、法務部研擬是否可採聘用,或結合外部醫療、社福團體、地方政府採支援或輪調方式辦理之可行性。」因此矯正署朝向爭取經費遴聘心理、社工等專業人力辦理相關業務。
預估期程
中期(一到兩年內)
相關資料
進度回報
106-3月及106-4月
法務部矯正署已針對三等監獄官考試科目變更進行陳報並由考選部召開研商會議,法務部矯正署並就考選部意見修正考試科目名稱,現仍俟考選部召集第2次研商會議。
107-3-5
考選部於107年3月5日以選特二字第1071500212號函函詢法務部針對四等監所管理員考試專業科目題型意見,經法務部矯正署提供意見由法務部函復後,考選部於同年3月9日以選特二字第1071500139號函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六條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擬變更四等監所管理員考試專業科目考試題型,將「刑法概要」、「監獄行刑法」修正為測驗式試題,「犯罪學概要」、「監獄學概要」修正為測驗式及申論式之混合式題型。修正題型將自108年1月1日開始施行。
106-3-22
行政院於106年3月22日「研商法務部提獄政革新專案報告會議」之決議,有關心理師、社工師等人力,請人事行政總處、法務部研擬是否可採聘用,或結合外部醫療、社福團體、地方政府採支援或輪調方式辦理之可行性。目前規劃以業務費委外方式補充專業人力,並於108-111年之經費預估提出專業人力經費需求 299人(專業人力)人事費需求數204,284,574元。
107-8-31
一、在職專業訓練:自105年起,矯正署針對科員、主任管理員以及管理員辦理在職訓練,課程內容包含矯正戰技、矯正醫療與實務、矯正現況分析及政策概述、戒護安全管理專題研究、正面思考與問題解決、領導與激勵等,尚能包含輔導能力、法律知識以及人權觀念。
二、補充專業人力一節,矯正署於104年6月23日陳報「矯正機關充實編制內臨床心理師與社會工作員需求計畫書」,並建請優先補充少年矯正機關專業人力。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8月24日函,建請提出完整獄政改革藍圖,確立改革方向與具體措施後,再予評估本案人力需求計畫書,本案建請緩議。106年3月22日行政院召開「研商法務部提獄政革新專案報告會議」,矯正署依結論建議規劃以爭取業務費委外方式辦理,並於108-111年之經費預估提出心理、社工專業人力經費需求 299人人事費需求數204,284,千元(部分工時),將採取分年分階段方式爭取經費,逐步達成專業人力與收容人之人力比為1:300之目標。本案業循預算程序報請行政院爭取寬列經費,108年度爭取75名專業人力經費需求為51,242千元。
三、未來將以矯正機關編制內資深心理社工專業人員為核心,規劃以區域聯盟、分區督導方式,協助各區域矯正機關遴選外聘專業人員,針對特殊收容人發展治療模式、專業督導及訓練課程,累積心理社會處遇實務工作經驗,發展建立矯正機關心理社會處遇專業。
四、另本部規劃於108年成立「毒品防制基金」,矯正署依「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建構發展「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為協助毒品犯處遇之推動,強化個案管理及社會復歸轉銜,爰提出「補充矯正機關毒品處遇個案管理人力資源計畫」向毒防基金申請30,031千元,計於108年增加46名個案管理人力(符合心理、諮商輔導、社工、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等專業背景),案經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4月12日初審意見認尚屬妥適,建議如數匡列。
五、另少年矯正機關專業人力部分,經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積極協商後,目前已增加特殊教育教師4人、輔導教師3人及專業輔導人力12人。
107-9-17
補充專業人力一節,矯正署規劃矯正機關專業人力與受刑人之人力比為1:300,以矯正機關107年5月底為基礎,毒品、酒駕、性侵、家暴及少年收容人數計42,162人,各矯正機關依前開比例計需臨床心理師及社會工作師(員)各140名,合計280名,另以目前監獄、戒治所已有43名臨床心理師與38名社會工作師(員),故尚需請增97名臨床心理師與102名社會工作師(員),合計199名。預計專業人力分三階段逐年補充,分別於108至110年各補充66、66及67名,累積補充專業人力分別為66、132及199名,其中優先考量少年單位,108年度規劃分配至台北少年觀護所2名及台南少年觀護所1名專業人力。
107-10-29
一、補充專業人力一節,矯正署規劃矯正機關專業人力與受刑人之人力比為1:300,以毒品、酒駕、性侵、家暴及少年收容人數約42,000人計算,各矯正機關依前開比例計需臨床心理師及社會工作師(員)各140名,合計280名,另以目前監獄、戒治所已有43名臨床心理師與38名社會工作師(員),故尚需請增97名臨床心理師與102名社會工作師(員),合計199名。預計專業人力分三階段逐年補充,分別於108至110年各補充66、66及67名。
二、本部規劃於108年成立「毒品防制基金」,矯正署依「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建構發展「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為協助毒品犯處遇之推動,強化個案管理及社會復歸轉銜,爰向毒品防制基金申請「補充矯正機關毒品處遇個案管理人力資源計畫」,108年將增加46名個案管理人力。
108-2-15
一、四等監所管理員:考選部於107年3月間函詢本部針對四等監所管理員考試專業科目題型意見,經矯正署提供意見由本部函復後,考選部於同年月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六條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擬變更四等監所管理員考試專業科目考試題型,將「刑法概要」、「監獄行刑法」修正為測驗式試題,「犯罪學概要」、「監獄學概要」修正為測驗式及申論式之混合式題型,並自108年1月1日開始施行。
二、本部規劃於108年成立「毒品防制基金」,矯正署依「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建構發展「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為協助毒品犯處遇之推動,強化個案管理及社會復歸轉銜,爰向毒品防制基金申請「補充矯正機關毒品處遇個案管理人力資源計畫」,108年起將增加46名個案管理人力。
108-3-15
一、考試院業於108年2月14日發布新聞稿,院會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修正案,其中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監獄行刑法」修正為「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刑法」修正為「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政策與犯罪學」、「心理測驗」二科修正為「刑事政策」、「犯罪學與再犯預測」;「諮商與輔導」修正為「諮商與矯正輔導」,自108年開始適用。
二、補充專業人力一節,108年將以「勞務承攬」方式辦理。
三、本部矯正署依「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建構發展「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為協助毒品犯處遇之推動,強化個案管理及社會復歸轉銜,爰申請毒品防制基金「補充矯正機關毒品處遇個案管理人力資源計畫」,108年起將以「臨時人員」方式進用46名個案管理人力。
四、為精進教誨師專業,強化個別教誨品質,本部矯正署自104年起委由「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專業團隊,開辦「教化人員諮商輔導實務研習班」,課程重點為個別諮商輔導實務技巧訓練,並採取小團體方式分班上課演練,培養傾聽、晤談技巧,去年(107年)已完成訓練人數共計331名,108年本部矯正署將持續辦理外,並開辦「進階」諮商輔導技巧課程,精進教化人員專業輔導技巧。
108-4-22
一、考試院並於107年4月13日以考臺組壹一字第10700022771號令修正發布第11條及第6條附表二應試科目表。
二、補充專業人力一節,矯正署規劃矯正機關專業人力與受刑人之人力比為1:300,以毒品、酒駕、性侵、家暴及少年收容人數約42,000人計算,各矯正機關依前開比例計需臨床心理師及社會工作師(員)各140名,合計280名,另以目前監獄、戒治所已有43名臨床心理師與38名社會工作師(員),故尚需請增97名臨床心理師與102名社會工作師(員),合計199名。預計專業人力分三階段逐年補充,分別於108至110年各補充66、66及67名。108年將以「勞務承攬」方式辦理。
三、本部矯正署依「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建構發展「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為協助毒品犯處遇之推動,強化個案管理及社會復歸轉銜,爰申請毒品防制基金「補充矯正機關毒品處遇個案管理人力資源計畫」,自108年起以「臨時人員」方式進用46名個案管理人力。
108-6-21
補充專業人力一節,矯正署規劃矯正機關專業人力與受刑人之人力比為1:300,以毒品、酒駕、性侵、家暴及少年收容人數約42,000人計算,各矯正機關依前開比例計需臨床心理師及社會工作師(員)各140名,合計280名,另以目前監獄、戒治所已有43名臨床心理師與38名社會工作師(員),故尚需請增97名臨床心理師與102名社會工作師(員),合計199名。預計專業人力分三階段逐年補充。108年以「勞務承攬」補充66名。
109-6-12
一、補充專業人力一節,矯正署規劃矯正機關專業人力與受刑人之人力比為1:300,以矯正機關近五年平均實際容額62,452人(104至108年底)為基礎,各矯正機關依前開比例計需心理及社工人員分別為208名,以目前預算員額已有43名心理、38名社工人員,故尚需請增165名心理、170名社工人員,合計335名。目前本署所屬矯正機關社工及心理編制員額與預算員額分別尚有38名、48名之差額,爭取預算員額建請先行納編,餘請增員額於編制表尚未修正前,爭取先核增聘用人員預算員額(社會工作師132名、心理師117名),尚未爭取完成前,108及109年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66及47名(累計113名)心理及社工人員。
二、為精進教誨師專業,強化個別教誨品質,本部矯正署自104年起委由「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專業團隊,開辦「教化人員諮商輔導實務研習班」,課程重點為個別諮商輔導實務技巧訓練,並採取小團體方式分班上課演練,培養傾聽、晤談技巧。去年(108年)開辦「進階」諮商輔導技巧課程班,精進教化人員專業輔導技巧,已完成訓練人數共計54名;109年12月本部矯正署將持續辦理「進階」諮商輔導技巧課程班。
109-8-14
一、為建構司法矯正心理社會處遇專業,本部矯正署於106年向行政院提出「獄政革新專案報告」,爭取矯正機關心理及社工正式編制員額,嗣後雖未獲編制員額,惟經矯正署積極爭取經費,自108年起以勞務承攬方式補充上開專業人力(109年以勞務承攬補充113名),109年另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核准以聘用方式補充專業人力19名,加上原有正式編制員額81名,目前總計213名心理及社工人力(距專業人力與收容人力比1:300之目標416名,目前尚缺203名)。矯正處遇專業化及個別化之推動為國家司法改革之重要政策,行政院羅秉成政務委員於109年7月7日召開心理及社工人員專業處遇人力規劃之精進策略會議,未來朝向降低勞務承攬進用方式,分階規劃以臨時或聘用人員等方式進用,並逐步爭取增加心理及社工正式編制員額,完善社會安全網的建構。
二、另少年矯正機關專業人力部分,經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積極協商後,目前已增加特殊教育教師5人、輔導教師5人及專業輔導人力12人。
109-11-13
為建構司法矯正心理社會處遇專業,本部矯正署於106年向行政院提出「獄政革新專案報告」,爭取矯正機關心理及社工正式編制員額。在未獲正式編制員額前,本署爰積極爭取經費,自108年起暫以「勞務承攬」方式補充專業處遇人力以應實需,並持續爭取改善渠等進用方式。 109年7月7日行政院羅政務委員秉成召開主持研商「法務部矯正署勞務承攬心理社工人員改進措施事宜會議」,邀集勞動部、衛福部、社工工作師、心理師公會及本部共同研商對策並達成初步共識,本署依該會議決議辦理有關「矯正機關充實心理及社工人員需求計畫書」,並於109年7月31日陳報法務部,法務部於109年8月17日以法人字第10908516200號函陳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在案,擬訂第一階段(110-111)以臨時人員替代勞務承攬人員(於108至109年已補充至113名(66心理;47社工),預計於 110年累計補充至170名);第二階段(112-113)逐年補充職員預算員額;第三階段(114-117年)調整臨時及聘用人員改為編制員額,期達成共416名專業處遇人力(增加正式編制員客335名),專業人力與收容人數比為1:300,逐步滿足矯正機關所需之專業人力,兼顧渠等工作權益保障,共同促成矯正處遇專業化及個別化之發展,完善社會安全網。
110-2-8
一、為建構司法矯正心理社會處遇專業,本部矯正署於106年向行政院提出「獄政革新專案報告」,爭取矯正機關心理及社工正式編制員額。在未獲正式編制員額前,爰積極爭取經費,自108年起暫以「勞務承攬」方式逐年補充專業處遇人力以應實需,並持續爭取改善渠等進用方式(逐年累計進用人數:108年66名、109年113名、110年170名)。
二、本部矯正署積極與人事行政總處溝通研究並交換意見,監察院亦數次函詢本案相關事宜,並於109年5月25日召開座談會,與會代表多支持以正式編制或聘用等穩定用人方式進用。行政院並於109年7月7日邀集本部矯正署及相關機關共同研謀改善專業處遇人力之用人方式,會議決議,以 「分類分階」原則研提 「矯正機關充實心理及社工人員需求計畫書」,本部於109年8月17日以法人字第10908516200號函陳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在案。本部矯正署並擬定心理及社工人員試辦計畫草案,預計於110年開始由部分機關試辦,視執行成果及成效逐步爭取擴大穩定編制人力。
110-4-8
一、為建構司法矯正心理社會處遇專業,本部矯正署於106年向行政院提出「獄政革新專案報告」,爭取矯正機關心理及社工正式編制員額。在未獲正式編制員額前,循預算程序提出專業人力需求,在108-110年共進用170名(其中71名為社工)心理及社工人員(147名以勞務承攬、23名以臨時人員進用)。
二、本部矯正署積極與人事行政總處溝通研究並交換意見,監察院亦數次函詢本案相關事宜,並於109年5月25日召開座談會,與會代表多支持以正式編制或聘用等穩定用人方式進用。行政院並於109年7月7日邀集本部矯正署及相關機關共同研謀改善專業處遇人力之用人方式,會議決議,以 「分類分階」原則研提 「矯正機關充實心理及社工人員需求計畫書」,本部於109年8月17日以法人字第10908516200號函陳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在案。並於110年3月5日陳報行政院「矯正機關心理社工專輔人力試辦計畫」在案,以作為後續心社專業人力配置規劃之參據,預計於110年開始由部分機關試辦,視執行成果及成效逐步爭取擴大穩定編制人力。期達成共416名專業處遇人力(增加正式編制員額335名)。
三、為精進教誨師專業,強化個別教誨品質,本部矯正署自104年起委由「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專業團隊,開辦「教化人員諮商輔導實務研習班」;並自108年開辦「進階」諮商輔導技巧課程班,109年持續辦理,當年訓練人數共計41名。
110-5-14
本部於110年3月5日陳報行政院「矯正機關心理社工專輔人力試辦計畫」,行政院於110年5月3日核覆案,110至111年由部分機關試辦,視執行成果及成效逐步爭取擴大穩定編制人力。期達成共416名專業處遇人力(增加正式編制員額335名)。
110-8-13
一、本署所屬矯正學校均已將輔導教師、特教教師、心理師及社工師納入編制人員,另矯正學校專業人力部分,經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積極協商後,仍持續聘用專業輔導人力12人。
二、為精進教誨師專業,強化個別教誨品質,本部矯正署自104年起委由「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專業團隊,開辦「教化人員諮商輔導實務研習班」,110年1月訓練人數共計45名。並自108年開辦「進階」諮商輔導技巧課程班訓練,精進教化人員專業輔導技巧訓練人數54名;109年持續辦理進階課程,當年訓練人數共計41名。
110-9-09
本部矯正署開辦之「教化人員諮商輔導實務研習班」待疫情穩定後持續辦理相關課程。
111-3-18
本部矯正署於110年6月10日函知相關機關推動矯正機關心理社工專輔人力試辦計畫,於6月30日、11月25日、12月2日及111年2月25日召開4次專家委員會議,及於110年4月14日、12月23日召開2次共識會議,將視執行成果及成效逐步爭取擴大穩定編制人力。
111-4-15
為建構司法矯正心理社會處遇專業,本部矯正署於106年向行政院提出「獄政革新專案報告」,爭取矯正機關心理及社工正式編制員額。在未獲正式編制員額前,循預算程序提出專業人力需求,在108-110年共增加227名,目前有308名心理及社工人員(其中僅109名為正式編制)。
111-5-13
本部矯正署於110年6月10日函知相關機關推動矯正機關心理社工專輔人力試辦計畫,於6月30日、11月25日、12月2日、111年2月25日及4月19日召開5次專家委員會議,及於110年4月14日、12月23日召開2次共識會議,將視執行成果及成效逐步爭取擴大穩定編制人力。
111-7-14
本部矯正署於110年6月10日函知相關機關推動矯正機關心理社工專輔人力試辦計畫,於6月30日、11月25日、12月2日,111年2月25日、4月19日及6月24日召開6次專家委員會議;110年4月14日、12月23日,111年6月28日召開3次共識會議,將視執行成果及成效逐步爭取擴大穩定編制人力。
111-9-8
一、為建構司法矯正心理社會處遇專業,本部矯正署於106年向行政院提出「獄政革新專案報告」,爭取矯正機關心理及社工正式編制員額。在未獲正式編制員額前,循預算程序提出專業人力需求,在108-110年共增加225名,目前有306名心理及社工人員(其中僅107名為正式編制)。
二、110年至111年由6所機關(臺北監獄、桃園女子監獄、敦品中學、臺北看守所、臺北少年觀護所、明德外役監獄)試辦「矯正機關心理社工專輔人力計畫」,截至111年8月底止共召開6次專家委員會議及3次共識會議。矯正署將於112年陳報試辦成果,視執行成果又成效逐步爭取擴大穩定編制人力。期達成共416名專業處遇人力(增加正式編制員額309名),專業人力與收容人數比為1:300,逐步滿足矯正機關所之專業人力。
111-10-14
110年至111年由6所機關(臺北監獄、桃園女子監獄、敦品中學、臺北看守所、臺北少年觀護所、明德外役監獄)試辦「矯正機關心理社工專輔人力計畫」,截至111年9月底止共召開6次專家委員會議及3次共識會議。矯正署將於112年陳報試辦成果,視執行成果又成效逐步爭取擴大穩定編制人力。期達成共416名專業處遇人力(增加正式編制員額309名),專業人力與收容人數比為1:300,逐步滿足矯正機關所之專業人力。
111-11-11
110年至111年由6所機關(臺北監獄、桃園女子監獄、敦品中學、臺北看守所、臺北少年觀護所、明德外役監獄)試辦「矯正機關心理社工專輔人力計畫」,截至111年10月底止共召開8次專家委員會議及3次共識會議。矯正署將於112年陳報試辦成果,視執行成果又成效逐步爭取擴大穩定編制人力。期達成共416名專業處遇人力(增加正式編制員額227名),專業人力與收容人數比為1:300,逐步增加矯正機關所之專業人力。
112-1-6
110年至111年由6所機關(臺北監獄、桃園女子監獄、敦品中學、臺北看守所、臺北少年觀護所、明德外役監獄)試辦「矯正機關心理社工專輔人力計畫」,截至111年11月底止,各試辦機關已完成試辦成果報告,並業於111年11月30日假台大集思會議中心舉辦「110-111年度矯正機關心理社工輔導人力試辦計畫成果發表會」。
112-2-10
110年至111年由6所機關(臺北監獄、桃園女子監獄、敦品中學、臺北看守所、臺北少年觀護所、明德外役監獄)試辦「矯正機關心理社工專輔人力計畫」,截至111年11月底止,各試辦機關已完成試辦成果報告,業於111年11月30日假台大集思會議中心舉辦「110-111年度矯正機關心理社工輔導人力試辦計畫成果發表會」。矯正署將於112年陳報試辦成果,視執行成果及成效逐步爭取擴大穩定編制人力。期達成共416名專業處遇人力(增加正式編制員額227名),專業人力與收容人數比為1:300,逐步增加矯正機關所需之專業人力。
112-3-17
110年至111年由6所機關(臺北監獄、桃園女子監獄、敦品中學、臺北看守所、臺北少年觀護所、明德外役監獄)試辦「矯正機關心理社工專輔人力計畫」,截至111年11月底止,各試辦機關已完成試辦成果報告,業於111年11月30日假台大集思會議中心舉辦「110-111年度矯正機關心理社工輔導人力試辦計畫成果發表會」。矯正署將於112年陳報試辦成果,視執行成果及成效逐步爭取擴大穩定編制人力。期達成共420名專業處遇人力(增加正式編制員額311名),專業人力與收容人數比為1:300,逐步增加矯正機關所需之專業人力。
112-4-21
為建構司法矯正心理社會處遇專業,本部矯正署於106年向行政院提出「獄政革新專案報告」,爭取矯正機關心理及社工正式編制員額。在未獲正式編制員額前,循預算程序提出專業人力需求,在108-112年共增加241名,目前有322名心理及社工人員(其中僅109名為正式編制)。
112-6-21
為建構司法矯正心理社會處遇專業,本部矯正署於106年向行政院提出「獄政革新專案報告」,爭取矯正機關心理及社工正式編制員額。在未獲正式編制員額前,循預算程序提出專業人力需求,在108-112年共增加234名,目前有315名心理及社工人員(其中僅109名為正式編制)。
112-7-21
本部矯正署於112年3月27日陳報「法務部矯正署矯正機關心理社工專輔人力試辦計畫成效評估報告暨員額增補計畫」,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12年6月7日函覆指示「試辦計畫展期至114年底,並請於115年3月底前擬具成效評估報告函送本院」,矯正署將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建議持續辦理試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