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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分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

5-1. 獄政制度改革

決議序號: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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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法務部【矯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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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法務部【矯正署】/後勤資源組、 安全督導組
協辦機關: 無
決議內容
四、建立符合基本生活需求的矯正環境: (一)矯正機關年度業務預算應依照實際收容人數編列,基本生活需求諸如用水用電等事項不得以作業基金支付。 (二)管理及懲罰方面,不得以剝奪受刑人之基本生活需求為手段,如限水、限電,並檢討限制通信及接見制度作為管理及懲罰措施。 (三)儘速達到一人一床基本需求。 (四)建立違規房、獨居房、鎮靜室施用標準(包括進入標準、期限及輔導措施)。(五)完善人道處遇,如改善舍房之通風、照明設備。
問題與背景
一、依「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規定,收容人因參與作業技訓項目中所產生之水電費用於作業基金項下分攤支出;至於收容人平日基本生活之用水及用電,皆循公務預算編列支應超額收容。
二、我國監獄建物老舊、超收嚴重,導致受刑人居住環境不佳,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應完善矯正環境。
三、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5分組部分委員對於矯正機關處理違規、鎮靜室及獨居等執行程序及相關措施,認為未盡妥適。
評估與對策
一、 為提高收容人用水品質,擬提全面改用自來水計畫,並依計畫爭取自來水費。在未完成全面使用自來水前,持續督導各矯正機關定期檢測地下水。
二、 管理及懲罰方面,檢視評估現行相關法令規定是否周妥。
三、 矯正機關囿於現有硬體設施限制,雖長期處於超額收容之窘境,仍積極推展「一人一床」方案,本於務實可行及兼顧戒護安全下,分階段執行,期能改善收容人居住品質。依本案規劃期程,預計於108年底設置床位率達到七成以上。此外,將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未來亦將視收容情形賡續調整增置,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
四、 違規房、獨居房、鎮靜室施用標準,未盡事項配合檢討改進。
五、 有關完善人道處遇設施:
(一) 請各機關重新檢視現行舍房開窗面積及降溫設施是否符合需求,並依其建築結構評估增設相關降溫設備。
(二) 目前推動之矯正機關擴、改、遷建計畫,均以每人空間面積至少3.4平方公尺為標準,俾符合國際人權要求。
預估期程
改善生活環境:長期(113年)
獨居房使用標準:近期
相關資料
進度回報
107-06-14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
(一)矯正署業於107年1月29日以法矯署勤決第10705000720傳真函請各矯正機關首長(代理人)拜會所屬轄區台灣自來水公司分區管理處,確認全面改用自來水有無自來水管線、口徑、供水量等相關設施問題,經各機關積極拜會及確認後,除8所機關(臺中監獄、臺中女子監獄、臺中戒治所、臺中看守所、屏東監獄、屏東看守所、澎湖監獄及彰化少年輔育院)因自來水水源等問題有待解決外,其餘43所機關皆可配合全面改用自來水(其中八德外役監等19所機關已全面改用,桃園女子監獄等24所機關未來可全面改用)。
(二)矯正署業於107年度預算中,增加編列臺北監獄、桃園監獄、嘉義監獄、臺南監獄及臺南看守所等5所機關16,707千元自來水費,故現已有八德外役監獄等19所機關全面改用自來水,充分提升收容人用水品質。
(三)目前尚未全面使用自來水之機關,皆依矯正署105年2月25日法矯署勤決字第10505001490號及105年12月21日法矯署勤字第10505008990號函示,每年定期檢測水質,並公布於各場舍及機關網站,以確保收容人安心用水。
二、有關限制接見通信作為懲罰及管理措施部分:
(一)懲罰措施部分:
按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第43點第3款規定:「紀律懲罰或限制措施不應包括禁止與家人聯繫。只可在有限的一段時間內限制與家人聯繫的方式,而且這種懲罰方式應確實是維持安全和秩序所必要的。」檢視目前並未以限制通信作為受刑人之懲罰措施;至停止接見一次至三次,係考量藉由一定期間限制受刑人應有之接見權利,讓受刑人明辨違反紀律需付出代價,具嚇阻預防效果並可強化受刑人保持善行,且實務易於執行,不會造成其他身體之傷害,惟有無其他完善替代停止接見之措施,將參考外國立法例而為研議。
(二) 管理措施部分:
按現行受刑人接見及發受書信之規定,係依監獄行刑法第63條與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56條,第四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每星期1次、第三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每星期1次或2次、第二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每3天1次、第一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次數不予限制,但不得影響監獄管理及監獄紀律。揆諸立法意旨,乃參酌累進處遇之精神而定,按其在機關執行期間之表現,漸次進級,級數愈高,處遇愈優,旨在培養受刑人責任觀念,激發其改悔向上之矯正制度。惟累進處遇制度是否符合目前刑事思潮、國際人權標準及受刑人處遇需求,矯正署業已於本(107)年度就我國現行累進處遇制度存廢可行性,委由學術機構進行評估精進之方向、具體修正建議,並研究提供替代累進處遇制度之方案,爰俟後續評估結果後再行研議。
三、矯正機關至107年5月底,共3萬5,579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達57.24%(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計臺南第二監獄、臺中女子監獄等22所矯正機關達成一人一床目標,另,107年度預計增設6,717床,機關刻正辦理中。
四、為使獨居制度完備,並兼顧機關秩序及安全,業於106年8月2日完成獨居措施之檢討,並以法矯署安字第10604006580號通函各矯正機關,有關收容人以群居監禁為原則,儘量避免獨居監禁,收容人如有獨居監禁之必要,不得以獨居作為懲罰收容人之方法;訂定「收容人獨居監禁報告表」,於收容人實施獨居監禁前須填寫紀錄,但緊急必要情形時,得先行辦理,並儘速陳核;應隨時注意獨居收容人之身心狀況,如無繼續獨居之必要時,應即配轉為群居;每月底前將繼續獨居之收容人名冊陳送機關首長核閱,翌月初提交監(院、所、校)務會議審議;注意收容人身心狀況,必要時,可運用簡式健康量表進行心理健康篩檢,倘機關編制有臨床心理師者,得轉介個案由其協助;罹患疾病之獨居收容人,應視個案病情安排看診追蹤,若在機關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時,應安排戒送外醫治療或陳報移送病監收治。
五、相關人道處遇設施進度:矯正署業函請各矯正機關重新檢視舍房開窗面積及降溫設施是否符合需求,規劃增設通風設備,並於106年度補助各機關通風及照明設備改善,合計21,888千元,業於106年12月完成,目前所有舍房都有通風設施,已足敷日常使用。
107-08-31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除7所機關(臺中監獄、臺中女子監獄、臺中戒治所、臺中看守所、屏東監獄、屏東看守所、澎湖監獄)因自來水水源等問題有待解決外,其餘44所機關皆可配合全面改用自來水(其中八德外役監等19所機關已全面改用,桃園女子監獄等25所機關未來可全面改用)。
二、矯正機關至107年7月底,共3萬6,067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達57.58%(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計臺南第二監獄、臺中女子監獄等22所矯正機關達成一人一床目標,另,107年度預計增設6717床,機關刻正辦理中。
107-09-17
矯正機關至107年8月底,共3萬6,438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達57.86%(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計臺南第二監獄、臺中女子監獄等22所矯正機關達成一人一床目標,另,107年度預計增設6,717床,機關刻正辦理中。
107-10-29
截至107年9月底,矯正機關共有3萬6,708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達58.20%(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計臺南第二監獄、臺中女子監獄等22所矯正機關達成一人一床目標,另,107年度預計增設6,717床,機關刻正辦理中。
107-11-22
截至107年10月底,矯正機關共有3萬8,703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達60.95%(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計臺南第二監獄、臺中女子監獄等22所矯正機關達成一人一床目標。
107-12-18
一、為推動矯正機關全面改用自來水,經各矯正機關向台灣自來水公司所屬分區管理處確認有無困難後,並通盤檢討自來水改善計畫,除暫無設施改善亦無增編自來水需求之八德外役監獄等8所機關,及台灣自來水公司水源問題所致,短期內無法全面改用自來水之臺中監獄等7所機關外,計有36所矯正機關需進行規劃改善,囿於設備改善及自來水水費經費需求龐大,本部矯正署業於107年9月18日陳報「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用水改善計畫」(109年-114年),現依法務部107年10月17日函復審查意見修正計畫中,擬於今(107)年12月底循序陳報行政院,積極爭取預算改善。
二、截至107年11月底,矯正機關共有4萬510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達63.72%(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計臺南第二監獄、臺中女子監獄等22所矯正機關達成一人一床目標,另,108年度預計增設1,651床,機關刻正辦理中。
108-01-18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矯正署業依本部審查意見修正計畫,於107年12月14日重新陳報「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用水改善計畫」(109年-114年),積極爭取預算改善。
二.有關限制接見通信作為懲罰及管理措施部分:本部參照他國立法例,已於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第86條修訂懲罰之種類,刪除「停止接見」為懲罰之規定。
三.截至107年12月底,矯正機關共有41,222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達65.11%(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計臺南第二監獄、臺中女子監獄等21所矯正機關達成一人一床目標,另,108年度預計增設1,651床,機關刻正辦理中。
108-02-15
一、矯正署刻正依本部108年1月14日函復審查意見修正「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用水改善計畫」後重新陳報,以積極爭取預算改善。
二、有關限制接見通信作為懲罰及管理措施部分:(一)懲罰措施部分:本部參照他國立法例,已於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第86條修訂懲罰之種類,刪除「停止接見」為懲罰之規定。(二) 管理措施部分:矯正署已於107年度就我國現行累進處遇制度存廢可行性,委由學術機構進行評估精進之方向、具體修正建議,並研究提供替代累進處遇制度之方案,爰俟後續評估結果後再行研議。
三、截至108年1月底,矯正機關共有41,332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達66.87%(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計臺南第二監獄、臺中女子監獄等22所矯正機關達成一人一床目標,另,108年度預計增設1,651床,刻正辦理中。
108-03-15
一. 用水部分:矯正署業於108年2月21日重新陳報「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用水改善計畫」,以積極爭取預算改善。
二. 截至108年2月底,矯正機關共有41,332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達66.45%(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另臺南第二監獄等22所矯正機關已達成收容人一人一床目標。108年度預計增設6,755床,刻正辦理中。
108-04-22
一. 矯正署業於108年2月21日重新陳報「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用水改善計畫」,以積極爭取預算改善。
二. 截至108年3月底,矯正機關共有41,332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達65.92%(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另臺南第二監獄等22所矯正機關已達成收容人一人一床目標。108年度預計增設6,386床,刻正辦理中。
108-05-20
截至108年4月底,矯正機關共有41,332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達65.85%(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另臺南第二監獄等22所矯正機關已達成收容人一人一床目標。108年度預計增設6,386床,刻正辦理中。
108-06-21
一. 矯正署業於108年2月21日重新陳報「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用水改善計畫」,以積極爭取預算改善,行政院並於108年5月21日以院臺法字第1080016186號核復原則同意,本部矯正署持續依審核意見辦理後續作業。
二. 截至108年5月底,矯正機關共有41,332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達65.73%(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另臺南第二監獄等22所矯正機關已達成收容人一人一床目標。108年度預計增設6,386床,刻正辦理中。
108-07-12
一. 用水部分:矯正署業於108年2月21日重新陳報「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用水改善計畫」,以積極爭取預算改善,行政院並於108年5月21日以院臺法字第1080016186號核復原則同意,本部矯正署持續依審核意見辦理後續作業。
二. 截至108年6月底,矯正機關共有41,332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達65.81%(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另臺南第二監獄等22所矯正機關已達成收容人一人一床目標。108年度預計增設6,386床,刻正辦理中。
三. 為避免收容人於鎮靜室收容期間過長之情形,本部矯正署業於105年11月11日以法矯署安字第10504006500號函提示各矯正機關應審慎辦理鎮靜室之收容程序與觀察措施。機關於收容人有脫逃、自殺、暴行或其他擾亂秩序行為之虞時,得收容於鎮靜室,收容後應即時向科員以上層級之人員報告,並密切觀察其言行舉止,如認無繼續收容於鎮靜室之必要時,應即解返其他舍房,收容期間須按日填寫「收容人收容於鎮靜室紀錄表」,並陳送戒護科長核閱。倘繼續收容屆滿一星期時,則應陳請機關首長核准,始得繼續收容之。
四. 監獄行刑法草案第52條明定「受刑人舍房、作業場所及其他處所,應維持保健上必要之空間、光線及通風,且有足供生活所需之衛浴設施。」
109-08-14
一. 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
通風及照明設備於106年12月完成全面改善。另目前除臺中監獄、臺中女子監獄、臺中戒治所、臺中看守所、屏東監獄、屏東看守所、澎湖監獄等7所機關,因自來水水源等問題有待解決外,其餘44所機關皆可配合全面改用自來水。矯正署業於108年2月21日重新陳報「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用水改善計畫」,並經行政院108年5月21日核定,自109年起至113年止,除八德外役監獄等8所機關無須改善外,分年逐步完成改善36所矯正機關全面改用自來水,本部矯正署業就該計畫於109年度推動改善機關自來水設施及增編自來水費,109年度預計改善18所矯正機關自來水設施及增編4所矯正機關自來水費,以完善收容人處遇。
二. 有關違規舍部分,本部業依新修正施行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之授權,訂定監獄對受刑人施以懲罰辦法及看守所對被告施以懲罰辦法,明確訂定違規舍之生活管理、限制、禁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等。有關獨居監禁部分,依聯合國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曼德拉規則)第43條規定,監所對收容人實施長期單獨監禁屬特別應予禁止之行為,違者有構成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之虞。爰於監獄行刑法第一章總則第6條明定:「監獄不得對受刑人施以逾十五日之單獨監禁。監獄因對受刑人依法執行職務,而附隨有單獨監禁之狀態時,應定期報監督機關備查,並由醫事人員持續評估受刑人身心狀況。經醫事人員認為不適宜繼續單獨監禁者,應停止之。」,以表彰對於受刑人基本人權之重視。單獨監禁,指一日之內對收容人實施欠缺有意義人際接觸之監禁達二十二小時以上。長期單獨監禁指連續超過十五日之單獨監禁(曼德拉規則第44條參照)。另監獄行刑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監禁之舍房分為單人舍房及多人舍房。」,為避免「獨居」之用語,易使人誤會係指聯合國矯正規章管制之單獨監禁,爰將獨居監禁修正為監禁之舍房為單人舍房,又將受刑人配住於單人舍房,其教化、給養、醫療照護、接見通信等處遇未與一般受刑人區隔,與曼德拉規則第44條所稱「單獨監禁」尚有不同。考量人類群居之天性與復歸社會之行刑社會化理念,及監獄空間有限,爰於本法第16條第2項規定:「受刑人入監後,以分配於多人舍房為原則。監獄得依其管理需要配房。」所稱監獄得依其管理需要配房之情形,例如依受刑人身心狀況或特殊情事不宜群居者、惡性重大顯有影響他人之虞者,或罹患疾病不宜群居者,監獄得斟酌情形安置於單人舍房或病舍;矯正署並於109年7月22日以法矯署安字第10904004910號函通函各矯正機關,對於收容人分配於單人舍房及施以單獨監禁之生活及戒護管理、教化輔導及醫療照護注意事項及處理原則。
三. 為使收容於保護室之制度完備,本部於新修正之監獄行刑法第23條及羈押法第18條規定,收容人有脫逃、自殘、暴行、其他擾亂秩序行為之虞或有救護必要,非管束不能預防危害之情形,始得收容於保護室,並明定收容之程序及時間限制,且於收容於保護室後應通知醫事人員評估收容人之身心狀況,並提供適當之協助,避免有濫用而使收容人於保護室收容期間過長之情形。另其他有關保護室之規格、收容流程及注意事項等細節性事務,已訂有相關授權辦法進行規範,以保障收容人之權益。
四. 推動智慧型監獄,內容如下:
(一) 智慧安全監控系統:本部矯正署105年度開始規劃建置,至108年度底已於臺北監獄、臺北看守所、臺北少年觀護所、臺北女子看守所、桃園監獄、桃園女子監獄、桃園少年輔育院、新店戒治所、基隆看守所、臺南第二監獄、高雄監獄及矯正署共12所矯正機關,完成全區或局部智慧監控系統建置,並自109年度起併入智慧監獄建置計畫持續推動。
(二) 「智慧身分辨識系統」:結合身分辨識技術(如人臉辨識、QRCode等),建立收容人智慧身分證,於矯正機關進行身分確認、帳戶餘額處遇情形、購物及購物明細記錄查詢等,109年度刻正於嘉義看守所建置中。
(三) 行動接見系統:108年2月起於澎湖監獄、泰源技能訓練所及金門監獄進行行動接見試辦作業,因試辦成效顯著,另將於109年2月再推廣至岩灣技能訓練所、東成技能訓練所及台東戒治所,預計於109年底前完成行動接見系統建置,以減少目前試辦人工處理作業等情形,以利推廣至全國矯正機關。
109-10-16
一. 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
通風及照明設備於106年12月完成全面改善。另目前除臺中監獄、臺中女子監獄、臺中戒治所、臺中看守所、屏東監獄、屏東看守所、澎湖監獄等7所機關,因自來水水源等問題有待解決外(中區4所矯正機關業於109年9月8日與自來水公司開會研商解決水源不足問題),其餘44所機關皆可配合全面改用自來水。矯正署業於108年2月21日重新陳報「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用水改善計畫」,並經行政院108年5月21日核定,自109年起至113年止,除八德外役監獄等8所機關無須改善外,分年逐步完成改善36所矯正機關全面改用自來水,本部矯正署業就該計畫於109年度推動改善機關自來水設施及增編自來水費,109年度預計改善18所矯正機關自來水設施及增編4所矯正機關自來水費,以完善收容人處遇。
二. 有關限制接見通信作為懲罰及管理措施部分:
(一) 懲罰措施部分:
本部參照他國立法例,已於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第86條修訂懲罰之種類,刪除「停止接見」為懲罰之規定。
(二) 管理措施部分:
按現行受刑人接見及發受書信之規定,係依監獄行刑法第63條與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56條,第四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每星期1次、第三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每星期1次或2次、第二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每3天1次、第一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次數不予限制,但不得影響監獄管理及監獄紀律。揆諸立法意旨,乃參酌累進處遇之精神而定,按其在機關執行期間之表現,漸次進級,級數愈高,處遇愈優,旨在培養受刑人責任觀念,激發其改悔向上之矯正制度。另刻正規劃行刑累進處遇條例修法事宜,有關接見通信等相關規定,將一併檢視評估。
109-11-13
一. 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
通風及照明設備於106年12月完成全面改善。另目前除臺中監獄、臺中女子監獄、臺中戒治所、臺中看守所、屏東監獄、屏東看守所、澎湖監獄等7所機關,因自來水水源等問題有待解決外,其餘44所機關皆可配合全面改用自來水。矯正署業於108年2月21日重新陳報「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用水改善計畫」,並經行政院108年5月21日核定,自109年起至113年止,除八德外役監獄等8所機關無須改善外,分年逐步完成改善36所矯正機關全面改用自來水,本部矯正署業就該計畫於109年度推動改善機關自來水設施及增編自來水費,109年度預計改善18所矯正機關自來水設施及增編4所矯正機關自來水費,以完善收容人處遇,中區4所矯正機關業於109年9月8日與自來水公司開會研商解決水源不足問題,刻正研擬用水改善計畫。
二. 有關限制接見通信作為懲罰及管理措施部分:
(一) 懲罰措施部分:
本部參照他國立法例,已於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第86條修訂懲罰之種類,刪除「停止接見」為懲罰之規定。
(二) 管理措施部分:
按現行受刑人接見及發受書信之規定,係依監獄行刑法第63條與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56條,第四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每星期1次、第三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每星期1次或2次、第二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每3天1次、第一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次數不予限制,但不得影響監獄管理及監獄紀律。揆諸立法意旨,乃參酌累進處遇之精神而定,按其在機關執行期間之表現,漸次進級,級數愈高,處遇愈優,旨在培養受刑人責任觀念,激發其改悔向上之矯正制度。另刻正規劃行刑累進處遇條例修法事宜,有關接見通信等相關規定,將一併檢視評估。
109-12-11
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
通風及照明設備於106年12月完成全面改善。原臺中監獄、臺中女子監獄、臺中戒治所、臺中看守所、屏東監獄、屏東看守所、澎湖監獄等7所機關,因自來水水源等問題有待解決外,其餘44所機關皆可配合全面改用自來水。矯正署業於108年2月21日重新陳報「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用水改善計畫」,並經行政院108年5月21日核定,自109年起至113年止,除八德外役監獄等8所機關無須改善外,分年逐步完成改善36所矯正機關,本部矯正署業就該計畫於109年度推動改善機關自來水設施及增編自來水費,已改善18所矯正機關自來水設施及增編4所矯正機關自來水費,以完善收容人處遇。另,臺中地區4所矯正機關業於109年9月8日與自來水公司開會研商解決水源不足問題,並陳報用水改善計畫,本署將循預算程序編列經費以進行改善,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機關全面改用自來水。
110-01-15
一、「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統計至109年12月底,共47,107個床位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八成(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二、行動接見系統自110年1月18日起,民眾可至「法務部矯正署便民服務入口網」註冊帳號及預約,並利用本部矯正署開發之APP(行動接見2.0)進行接見。民眾辦理行動接見,自預約、進度查詢、取消預約至接見,全程使用手機即可完成,以提升接見之便利性,強化收容人家庭及社會支持之力量。
110-02-08
一. 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矯正署業於108年2月21日重新陳報「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用水改善計畫」,並經行政院108年5月21日核定,自109年起至113年止,分年逐步完成改善,截至110年1月底止,計有31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以完善收容人處遇。
二. 有關懲罰措施部分:本部參照他國立法例,新修正施行監獄行刑法第86條修訂懲罰之種類,刪除「停止接見」為懲罰之規定。
110-03-12
一. 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矯正署業於110年3月8日陳報中長程個案計畫爭取經費以進行改善,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機關全面改用自來水。
二. 推動智慧監獄部分:109年度已於嘉義看守所完成建置「智慧身分辨識系統」,並將賡續爭取經費推動於其他矯正機關。
110-04-08
一、通風及照明設備於106年12月完成全面改善。
二、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矯正署刻正依「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收容用水改善計畫」編列經費預算改善收容人畢水,截至110年3月底,計有31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三、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09年底,共4萬7,107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2.08%(以實際收容人數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本(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0-5-14
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0年4月底,計有32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110-6-11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0年5月底,計有32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0年6月10日止,共4萬7,107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7.62%(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3,765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本(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0-6-11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0年5月底,計有32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0年6月10日止,共4萬7,107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7.62%(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3,765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本(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0-6-11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0年5月底,計有32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0年6月10日止,共4萬7,107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7.62%(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3,765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本(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0-7-9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0年6月底,計有32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0年6月底止,共4萬7,107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90.47%(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2,070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本(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0-8-13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0年7月底,計有32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0年7月底止,共4萬7,107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93.17%(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560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本(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0-9-9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0年8月底,計有32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0年8月底止,共4萬7,107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91.16%(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1,673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本(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0-11-12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0年10月底,計有32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0年10月底止,共4萬7,107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6.97%(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4,167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本(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0-12-10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0年11月底,計有32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按現行受刑人接見及發受書信之規定,係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56條,第四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每星期1次、第三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每星期1次或2次、第二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每3天1次、第一級受刑人接見及寄發書信次數不予限制,但不得影響監獄管理及監獄紀律。揆諸立法意旨,乃參酌累進處遇之精神而定,按其在機關執行期間之表現,漸次進級,級數愈高,處遇愈優,旨在培養受刑人責任觀念,激發其改悔向上之矯正制度。另刻正規劃行刑累進處遇條例修法事宜,有關接見通信等相關規定,將一併檢視評估。
三、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0年11月底止,共4萬7,107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6.62%(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4,382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本(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1-2-18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1年1月底,計有37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1年1月底止,共4萬7,107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90.40%(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2,111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1-3-18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1年2月底,計有38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1年2月底止,共4萬7,107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9.27%(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2,769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1-4-15
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1年3月底止,共4萬7,107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7.39%(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3,904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1-5-13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1年4月底,計有38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1年4月底止,共4萬8,63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9.80%(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4,193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1-6-10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1年5月底,計有38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1年5月底止,共4萬8,63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9.74%(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4,196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1-7-14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1年6月底,計有38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1年6月底止,共4萬8,63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9.38%(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4,448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1-8-12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1年7月底,計有38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1年7月底止,共4萬8,63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7.80%(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5,425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1-9-8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1年8月底,計有38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1年8月底止,共4萬8,63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7.74%(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5,463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1-10-14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1年9月底,計有38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1年9月底止,共4萬8,6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7.68%(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5,502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1-11-11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1年10月底,計有38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1年10月底止,共4萬8,6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7.62%(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5,539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1-12-9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1年11月底,計有39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1年11月底止,共4萬8,6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7.27%(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5,761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2-1-6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1年12月底,計有41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1年12月底止,共4萬8,6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88.29%(以實際收容人數5萬5,118人計算)完成階段性目標;110年度起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2-2-10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2年1月底,計有41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2年1月底止,共4萬8,5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八成五以上,未來將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三、智慧型監獄:結合身分辨識技術(如人臉辨識、QRCode等),建立收容人智慧身分證,於矯正機關進行身分確認、帳戶餘額處遇情形、購物及購物明細記錄查詢等,分別於109年度於嘉義看守所、110年度於屏東看守所及111年度於雲林監獄完成建置,並將賡續爭取經費推動於其他矯正機關。
112-3-17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2年2月底,計有43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2年2月底止,共4萬8,5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八成五以上,未來將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2-4-21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2年3月底,計有43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2年3月底止,共4萬8,5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八成五以上,未來將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2-5-19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2年4月底,計有43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2年4月底止,共4萬8,5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八成五以上,未來將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2-6-21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2年5月底,計有43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2年5月底止,共4萬8,5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八成五以上,未來將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2-7-21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2年6月底,計有43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2年6月底止,共4萬8,5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八成五以上,未來將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2-8-18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2年7月底,計有43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2年7月底止,共4萬8,5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八成五以上,未來將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2-9-15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2年8月底,計有43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2年8月底止,共4萬8,5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八成五以上,未來將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三、智慧安全監控系統:本部矯正署105年度開始規劃建置,至111年度底已於臺北監獄、臺北看守所、臺北少年觀護所、臺北女子看守所、桃園監獄、桃園女子監獄、桃園少年輔育院、新店戒治所、基隆看守所、臺南第二監獄、高雄監獄、嘉義看守所、屏東看守所、雲林監獄及矯正署共15所矯正機關,完成全區或局部智慧監控系統建置,並規劃於113年度起併入科技安全網建置計畫持續推動。
112-10-13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2年9月底,計有43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2年9月底止,共4萬8,5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八成五以上,未來將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2-11-10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2年10月底,計有43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2年10月底止,共4萬8,5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八成五以上,未來將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2-12-15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2年11月底,計有43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2年11月底止,共4萬8,5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八成五以上,未來將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
113-1-12進行
一、有關爭取自來水費進度:截至112年12月底,計有43所矯正機關全面使用自來水,預計至113年計有48所矯正機關改善完成。
二、有關「一人一床」案於105年5月開始辦理,並逐步推動,計畫推動前僅有1萬5,368床,可供收容使用,床位配置率佔實際收容人數約24.47%;統計至112年12月底止,共4萬8,563床可供收容人使用,床位配置率已達八成五以上,未來將配合「監所新(擴)建計畫」進度,將舍房床位設置納入相關工程設計,俟其完工並增補相關人員後,紓解部分超額收容機關之人數,賡續朝收容人「一人一床」設置目標努力,以逐步改善收容人居住環境,俾符合人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