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於過量飲酒,導致社會治安、酒駕、偷竊、性侵、家暴、家庭及身心健康影響等,本部國民健康署前於99年間參考世界衛生大會所通過的全球酒害防制策略,邀集專家、跨部會及酒品業者研商酒害防制法之可行性會議。專家認為酒品對健康危害,於各部會已分工明確,現行法令已有規範者,不宜重複制定,以免疊床架屋,應透過跨部會力量,擴大深化各相關法令、各部門投入,才是符合國際潮流作法。
二、為協助酒癮者醫療戒治,本部歷年編列相關預算補助治療費用:
(一) 本部自95年起,持續辦理「酒癮治療服務方案」,藉由補助酒癮個案每人每年40000元酒癮治療費用,降低就醫經濟負擔,提升治療動機,近年來受補助人數逐年增加,近三來補助人數分別為104年1,193人、105年1,254人、106年1,618人,已較104年增加36%。
(二) 又為使更多酒癮或問題性飲酒個案能即早接受治療,本部於104年9月補助4家醫療機構試辦「建構問題性飲酒與酒癮者醫療及社會復健服務模式」計畫,透過醫療機構跨科別及與社政、司法及監理等單位之合作,建立問題性飲酒及酒癮個案之轉介機制,俾早期發現早期介入,以減少其飲酒問題衍生之相關醫療負擔與社會事件之發生。104至105年受理網絡轉介個案578人,實際開案405人;106年賡續推動並擴大辦理至8家,受理網絡轉介個679人,實際開案513人。
一、鑒於現行法令對酒品危害已有許多規範,若另立新法,在法制面、政策面及醫學實證面等,尚待多方協調共識,對酒害防制工作,實緩不濟急,將蒐集國外作法,檢視盤點現行法令規範,針對各部會權責加強落實執法,並針對現行法令不足之處提供補強建議或由各母法授權行政法規另訂執行規範。
二、蒐集與建立飲酒行為Baseline data,另針對酒品危害高風險的原住民族群,將以原住民健康促進模式在花東地區試辦,進行酒品危害宣導與社區介入,並視執行成效逐步擴大推廣。
三、針對孕婦、高風險族群持續關懷與追蹤介入機制。
短期(1年內)
一、配合節慶發布新聞稿,提醒國人飲酒對健康危害。
二、蒐集國外作法,及邀集本部相關單位會商。
中期
針對高危險族群,辦理酒品危害宣導,建構支持性的健康環境,遠離酒害。
長期
依各部會酒害相關法令落差檢視結果及政策建議,研定酒害防制推動策略及行動方案,透過跨部會合作共同加強及推動酒害防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