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院
司法改革進度追蹤平台
:::
::: 現在位置:首頁 / 決議總覽 /

第五分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

5-5. 兒少與性別友善的司法制度檢討

決議序號:82-2
timer_off解除追蹤
?
主辦機關:法務部【矯正署】
timer_off解除追蹤
?
機關內單位/任務編組: 法務部【矯正署】
協辦機關: 教育部
決議內容
二、建立少年矯正學校專業教師(含校長)與輔導人員之遴聘、淘汰機制;另建立矯正人員之專業訓練及激勵制度。
問題與背景
問題說明:
教育與輔導人員聘任應考量時代、社會及市場需求之變遷,故建議法務部建立少年矯正學校專業教師(含校長)與輔導人員之遴聘、淘汰機制。次為鼓勵矯正人員選填志願調入少年矯正學校服務,建議提供專業訓練及薪資加給,以資獎勵。
評估與對策
矯正署認同決議點出的問題,評估對策說明如下:
一、矯正學校爾後將優先遴聘「代理教師」以視為正式遴聘前之考核,期能確實遴選適任教師。另請矯正學校落實「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俾實將不適任教師淘汰。
二、矯正署於每年三等監獄官班及四等監所管理員班訓練,培育初任監獄官與監所管理員應具備之專業知能、品德操守、服務態度及敬業精神,並包含初任公務人員之核心價值與共通能力。
三、矯正署於每年辦理所屬機關各階層矯正人員在職訓練,課程主要內容為:推廣現行重點政策、更新業務相關法令與函釋、培養矯正專業知能等,使各矯正人員能在其崗位各司其職,推行矯正工作。
預估期程
近期
相關資料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分組第六次會議紀錄( https://justice.president.gov.tw/meeting/48 )
進度回報
107-05-28持續努力
一、截至107年5月15日止,誠正中學為應教學業務需要,擬辦理甄選數學科正式教師1名,矯正署業以107年03月15日法矯署人字第10707001900號函請該校先以代理教師遴聘,俾利符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有關建立少年矯正學校教師遴聘機制之決議。二、依現行矯正人員於實務上較常遇到之勤務作課程安排,著重於經驗分享,並適度安排壓力調適等課程。三、定期檢討在職訓練與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課程妥適性。
107-12-18進行
截至107年11月止,誠正中學為應教學業務需要,擬辦理甄選數學科及英文科正式教師各1名,矯正署業以107年3月15日法矯署人字第10707001900號函及107年6月19日法矯署人字第10701692350號函請該校先以代理教師遴聘,並視後續考核再評估改以正式教師聘任,俾利符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有關建立少年矯正學校教師遴聘機制之決議。
108-01-18進行
一.截至107年12月止,誠正中學為應教學業務需要,擬辦理甄選數學科及英文科正式教師各1名,矯正署業以107年3月15日法矯署人字第10707001900號函及107年6月19日法矯署人字第10701692350號函請該校先以代理教師遴聘,並視後續考核再評估改以正式教師聘任,俾利符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有關建立少年矯正學校教師遴聘機制之決議。二.各少年矯正學校已自辦或派教師參與教育研習(如特殊教育專業、課程計畫撰寫等課程),並鼓勵少年機關管教人員共同參與特教研習課程,以了解特教生特質及需求,精進管教知能。另依現行矯正人員於實務上較常遇到之勤務作課程安排,著重於經驗分享,並適度安排壓力調適等課程。
108-03-15進行
截至107年12月止,誠正中學為應教學業務需要,擬辦理甄選數學科及英文科正式教師各1名,矯正署業以107年3月15日法矯署人字第10707001900號函及107年6月19日法矯署人字第10701692350號函請該校先以代理教師遴聘,後續經考核再評估矯正署業以108年3月6日法矯署人字第10801577160號函同意改以正式教師聘任,符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有關建立少年矯正學校教師遴聘機制之決議。
108-08-14進行

截至109年8月止,誠正中學為應教學業務需要,擬辦理甄選國文科及輔導科正式教師各1名,矯正署業以108年8月16日法矯署人字第10801782010號函請該校先以代理教師遴聘,後續經考核再評估矯正署業以109年7月21日法矯署人字第10900016160號函同意改以正式教師聘任,符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有關建立少年矯正學校教師遴聘機制之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