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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3-2. 檢討法官、檢察官的任用、監督與退休給付
決議內容
(五)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定不當行為情節重大應付懲戒者,應直接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無須經由監察院審查。
詳細內容
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3-2. 檢討法官、檢察官的任用、監督與退休給付
決議內容
(五)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定不當行為情節重大應付懲戒者,應直接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無須經由監察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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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3-2. 檢討法官、檢察官的任用、監督與退休給付
決議內容
(六)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定不當行為情節重大但無付懲戒必要,移由人審會處分者,人審會若作成異於評鑑委員會決定之決議,應提請評鑑委員會覆議,若評鑑委員會維持原決定,則人審會應依照評鑑委員會之決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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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3-2. 檢討法官、檢察官的任用、監督與退休給付
決議內容
(六)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定不當行為情節重大但無付懲戒必要,移由人審會處分者,人審會若作成異於評鑑委員會決定之決議,應提請評鑑委員會覆議,若評鑑委員會維持原決定,則人審會應依照評鑑委員會之決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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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3-2. 檢討法官、檢察官的任用、監督與退休給付
決議內容
(七)增加懲戒種類之規範如書面建議、教育課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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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檢討法官、檢察官的任用、監督與退休給付
決議內容
(七)增加懲戒種類之規範如書面建議、教育課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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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3-2. 檢討法官、檢察官的任用、監督與退休給付
決議內容
(八)評鑑委員會認為行為確有不當但情節未達重大程度者,可以視情節輕重,選擇予以非公開勸告或警告、公開警告或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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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3-2. 檢討法官、檢察官的任用、監督與退休給付
決議內容
(八)評鑑委員會認為行為確有不當但情節未達重大程度者,可以視情節輕重,選擇予以非公開勸告或警告、公開警告或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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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3-2. 檢討法官、檢察官的任用、監督與退休給付
決議內容
(一)強化個案評鑑事件審議中之受評鑑法官、檢察官之程序保障及請求人程序參與,對於評鑑決議結果應適度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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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3-2. 檢討法官、檢察官的任用、監督與退休給付
決議內容
(一)強化個案評鑑事件審議中之受評鑑法官、檢察官之程序保障及請求人程序參與,對於評鑑決議結果應適度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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