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院
司法改革進度追蹤平台
:::
::: 現在位置:首頁 / 決議總覽 /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3-4. 檢討檢、警、調人員的專業分工

決議序號:40-1-5
timer解除追蹤
?
主辦機關:環保署
timer解除追蹤
?
決議內容
一、環境法制層面(五)提高環境法規之罰鍰上限,將罰鍰下限提高為不法利得,以建立環境案件罰鍰額高於不法利得的行政罰模式。並參考水污法,於各環境法規新增規定,建立不法利益追繳與罰鍰併行機制。
詳細內容

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3-4. 檢討檢、警、調人員的專業分工

決議序號:40-2-4
timer自行追蹤
?
主辦機關:司法院
timer自行追蹤
?
決議內容
二、組織層面(四)積極檢討相關專業證照與設置「環境專股」的可能性。並給予負責審判的法院必要的支援,例如建置環境案件審理之專業鑑定機關暨鑑定人名冊,提供審判所需之勘查、採樣、鑑定等費用。
詳細內容

第三分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

3-4. 檢討檢、警、調人員的專業分工

決議序號:40-2-1
timer自行追蹤
?
主辦機關:內政部【警政署】
timer自行追蹤
?
決議內容
二、組織層面(一)增加整體環境保護之稽查、偵辦人力(包括行政稽查人員、警力、檢察官人力等),建立鼓勵主動、深入、長期偵辦環境犯罪的合理工作環境,並配合編制足夠經費,並提高警察偵辦環境犯罪案件之積分。
詳細內容